以何告慰亡灵???--贵州织金下红岩真实见义勇为 (5/185)

本帖地址: 复制地址

楼主: ....../heart

用户形象图片

相同行为,不同结果,以何告慰亡灵--织金下红岩真实见义勇为


吴传发、张槐德、王明举、赵祖虎谁是真英雄,谁是真义士?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和表彰见义勇为行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或遭遇危险时,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正气凛然,挺身而出,他们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关心,他们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关爱和支持……。”这是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今年7月发出的《关于发动社会各界积极捐赠见义勇为基金的倡议书》中提到的两句话。这两句话充分肯定了见义勇为行为是传统美德,社会应该倡导和褒扬,见义勇为者理应得到尊重和关心,关爱和支持。
4月10日上午9时许织金县官寨乡红岩村弯子组村民陈国礼(红岩村村主任)在检查自家沼气池装料情况时,被冲出的沼气倒进池里。其妻大声呼救,听到喊声的邻居王明举、正在附近果园里修剪果枝的村民张槐德及另一村民陈正举听到呼声后,迅速冲到沼气池边营救。由于救人心切,再加上缺乏安全常识,遇难者陈国礼不但未被救出,还造成了三名营救人员两死一伤(张槐德、王明举死亡,陈正举受伤)的悲惨后果。在事发后三、四个月的时间里,上级部门无人过问此事,更谈不上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奋不顾身救人丧命的两位死者张槐德、王明举没有得到应有的公平合理的客观评价。相反,他们的行为还成了某些人私下耳语“人不可救,救人会丧命,救人者没有好下场……”,以及救人者“憨得很”,救人者“傻得很”的谈资,深深刺痛每位遇难死者家属的心。
事非颠倒,黑白不分,人间没有正气,全因两位死难者的救人行为未得到相关部门公正合理的评价所造成。他们难道真是“憨得很”和“傻得很”吗?答案应为“否!”,是“良知”驱使他们在大难来临之前毫不退缩,他们不憨也不傻,他们救人别无所图。正气本该宏扬,但他们连最基本的肯定都得不到。之所以到如此地步,是他们的行为不符“见义勇为”的标准,还是另有原因,死者家属不得而知。
张槐德、王明举的行为真不够格“见义勇为”,不符合“见义勇为”标准?
我们作为死者家属知道:不负有法定或救助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全安,利益免受或少受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挺身而出,积极实施救助的合法行为,就是“见义勇为”。
要构成见义勇为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方面条件:
(一)见义勇为的主体是不负法定或约定救助义务的自然人。
(二)见义勇为者救助的对象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并且这些利益正在或将要遭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三)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基于内心“良心”的驱使而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意图。见义勇为是在这些利益面临危险时,出于崇高的精神而实施的救助行为,而不是为了获得报酬,其受到社会的表扬之处也在于此。
(四)客观上,见义勇为者面临较大的人身危险而积极实施救助。见义勇为者置自己的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与一般的助人为乐相比,体现出见义勇为者崇高的思想境界。其救助行为是以积极的方式表现而非消极不作为。
张槐德、王明举二位死者完全符合以上条件,其行为何以不能认定“见义勇为”令人费解。
就拿织金县前不久刚发生过的两件事来说吧,英雄赵祖虎是一位颇受争议的“英雄”,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张槐德、王明举只是一介农民,自不可比,也不愿与这位英雄比,要比让织金老百姓来评说;另一见义勇为义士“吴传发”,他在别人袖手旁观时奋不顾身下水救人,被评为“见义勇为”模范,人们心服。拿吴传发与赵祖虎比,谁受人景仰,谁受人尊重,百姓心里有杆秤。
与吴传发比,张槐德、王明举的行为又有何异?要说差异无非是:一位得到有关领导重视,而另两位死者未受到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而已。
我们家属之所以这样比,并非死者生前所想要见到的,其主要目的无非是为了安扶生者,告慰亡灵而已。同时也让我们每一个活着的有正义感的人们为“见义勇为”而死去的人能得到党和政府的公平政治待遇而感到光荣,进而激发我们活着的每一个公民都争做“见义勇为”的模范,让社会主义道德文明之花常开不败,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主动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张槐德家属张青文     


泣书


王明举家属陈正祥



OO八四月八日

并付上:张青文家电话:0857-7845187

张槐德之孙张先生电话:159851



相关媒体的真实报道网址如下:
http://news.sina.com.cn/o/2008-04-14/093413733236s.shtml

http://health.gog.com.cn/system/2008/04/14/010253233.shtml


敬请版主手下留情.切勿删此贴.谢谢!

回到帖子顶部

1楼 QQ_小 香

用户形象图片

。。。我路过。。。。。。。
回到帖子顶部

2楼[楼主] ....../heart

用户形象图片

怎么没人顶啊?
回到帖子顶部

3楼乌蒙倨士

用户形象图片

支持奥运,振奋国民!盼多拿金牌!!
 世界上最牛、最快的判决在中国贵州毕节;买的房产硬当“他人遗产”分割,从受理、立案到判决书出台不过几分钟……
1983年10月20日上午;一邻家小孩通知正处于丧妻之痛中、两个年幼儿子无人照料及四女儿正在作心脏瓣膜狭窄搭桥手术中的乡村人民教师王芳全去贵州省毕节县人民法院一趟有急事找……    王芳全就放下要去医院送钣给四女儿的事就去离家不远的毕节县人民法院。到了法院才知道是后妈(张惠先)为了霸占他可怜她让她借居的房屋把他告上法院了,在法院法庭上;一审审判长陈华祖把王芳全及后妈(张惠先)叫到庭上,说道:“你们双方赌个咒,看这个房子到底是谁的?”后妈(张惠先)当庭就赌咒说房子是她的,一审审判长陈华祖当庭宣布房屋归后妈(张惠先)所有,王芳全反驳道“该房屋是我向毕节县人民政府买的,有产权手续为证”, 一审审判长陈华祖阻拦道:“不要你说话,你服不服?不服到毕节中级法院上诉”,王芳全说道:“我不服,该房屋是我向毕节县人民政府买的,有产权手续为证,到哪里都要讲个证据”! 一审审判长陈华祖把判决书往王芳全身上一扔,“不服去中院上诉去……”连判决书都懒宣读了。就这样世界上最牛、最快的判决在中国贵州毕节诞生了!!!
王芳全去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得到的结果是:领导不在,办案人员出差,避而不见,拖过上诉期就下了维持原判终审判决书……
为此;王芳全一家走上一条万劫不复长达25年漫长的崎岖的上访路,两代人上访,三条人命枉死,当地人大、地委政法委行文监督,检察院抗诉行如“空文”……
冤案实情:1953年6月10日,我父出资70万元合法购买位于毕节 县人民政府左侧(现市公安局占用)正街民营房产并纳锐,有《房屋买契本契》为证,此前,1945年元月5日,祖父在去世前,立遗嘱经当时政府将该房确权过户给我父所有,经司法机关处理并交纳房产税,有《土地所有权状》为证。
 1984年,改嫁近40年的继祖母在其改嫁后所生之子的唆使下,见该房增值,顿生夕意,其子在当地很有权势,便找其干亲王武荣(原任县法院院长,后任地委政法委副书记)故意撇开以上证据,违反程序私下立案并错判,将全部门面及该房80%以上判归继祖母所有。
由于本案原审法院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经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9)告申受审立通字第174号审查申诉决定立案通知,决定再审,但至今未被有关法院受理,且继祖母提出继承诉讼的理由,违反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已过诉讼时效,且违反最高人民法院(1987)民他字第31号关于产权人生前已处分的房屋死后不应认定为遗产的批复;法院受理判决其享有继承权于理于法无据.
1995年9月,继祖母死后,在无任何遗嘱手续的情况下,其子便以“产权人”自居,大肆敛财,多次对我家骚扰,借其亲友在市公安局、拆迁办工作便利,将我父非法拘禁并拆毁该房,非法领走该房的拆迁安置款40多万元,以达其永久霸占目的。该案是毕节城家喻户晓的错案,-引起广大正义市民的公愤和谴责。毕节地市人大、地委政法委分别行文并上报贵州省人大工委请求对该案实施个案监督,并指出“该案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依法改判”,毕节检察分院报请贵州省高检提请抗诉……经多次申诉,贵州省高院也做再审立案通知,但至今尚未进入诉讼程序!
这就是承办该案的省市负责人怕追责,便相互推诿、阻挠、拖延不办,使这桩经历五次立案,数次调查、实属错判的案件,一直未进入再审程序,得不到公正解决,冤情仍在继续……

申诉人家多年不服的理由如下:
一、该诉争房是我父亲买的,并不是所谓“遗产”。
有证据如下:
1、房屋买契本契。
  2、土地所有权状。
  3.纳税通知书及历年纳税缴纳单。
二、该案虽立案五次,但一直由原审承办人当纠错负责人(未回避),并且也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重审,当事人因为怕承担相应责任而拒绝纠错、不举行公开听证、答复、审理 。      当地人大、地委政法委、检察院等监督机关早在2002年以前就分别行文指出:“该案实属错判,应该依法改判.”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受到了当时的该案承办人的百般阻挠,承办该案的主要负责人等就是现在纠错负责人,我家依法申请了审判程序回避,但当事人拒不纠错也不回避,压制该案使之得不到立案、也不举行听证会、更谈不上依法审理……
虽然有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管,但此事从2002年之后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不了了之。

申诉人王芳全之子:
                                 王友新 0858-8686081  13885811048
                             王有元 0857 -2188824  13017060245

 






回到帖子顶部

4楼 婲ヽ

用户形象图片

这些人也真是的,只会在旁边说风凉话,难道人家救人就有错吗?
回到帖子顶部

5楼々WO♂盼归人

用户形象图片

  我只是个过客,没有太多语言
回到帖子顶部
个人信息
  • 荣誉+3
  • 荣誉+2
  • 荣誉+1
  • 荣誉-1
  • 荣誉-2
  • 荣誉-3
发表留言
  • 文章不错!
  • 精华好文!
  • 支持原创文章!
  • 帖子图文并茂,好!
  • 真知灼见,说得好!
  • 恶意广告
  • 违规内容
  • 严重灌水
  • 重复发帖
  • 标题党
你确定要删除此楼层吗
扣20点经验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