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苦农民的遭遇 我是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一劳苦的农民。想用自己的汗水为社会的发展贡献点力量。现实让我非常难过。改善生态环境承包荒山600亩艰辛治理竟屡次受打击,八年来当地政府不但不支持,反而百般刁难,公开制造矛盾干扰我家正常治理荒山,今年春季事态发展更加严重,村委会暗自将原承包人的土地面积又重新承包他人,对我家修的水利设施和林蛙水池用大型机戒进行挖坑破坏。事过一个月后辽阳县吉洞峪乡人民政府由公安干警带队没有任何执法程序又非法的将我家30多亩玉米庄稼偷着进行毁灭性的破坏。使我家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多次上访没人重视。只有当事人(破坏者)自编自演狡辩的理由和欺骗性的解释。治理荒山栽树.种粮食应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也是国家政策一向鼓励的事情,国家经常下拨扶持三农的惠农资金不给我家可以,不应该将我自力更生创造的社会性财富进行摧毁破坏,30多亩玉米青苗等于4~5万斤粮食产量,在粮食紧缺年代可供百人以上一年的口粮。辽阳县吉洞峪乡人民政府的行为并不是简单的腐败问题,而是严重的欺民害民对社会不负责的犯罪行为。如果像我家这样的事情没有合理的解决和合法的保护。还会有人像我家这样辛辛苦苦的来改善自然环境创造社会财富吗?这样继续下去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将来会变得不可想象的可怕?
扰乱社会秩序 承包面积再包他人 对经过治理的水利设施 进行破坏的现场
被乡政府偷着损毁的玉米庄稼
伤心的农民对乡政府损害后的庄稼 进行补救
绝望的心情 绝望的庄稼 下面是; 辽阳市辽阳县纪委草率的处理结果和我于10月15日对他们的错误处理结果加以纠正; 受理编号:113525 受理时间:2009-07-02 投诉问题: 辽阳市辽阳县某村擅自收回投诉人林地且故意喷洒除草剂破坏庄稼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星级评价: ★★★★ 受理单位: 辽阳市辽阳县纪委 办结时间:2009-10-3 0:00:00 处理结果: 经查,调查组对马某所要求的五个问题做如下答复:一是投诉人原承包荒山合同合法有效问题。投诉人原承包荒山合同始终是合法有效的,这一点没人否认,也不必再次向群众公示。二是投诉人所承包荒山林权证问题。按照全乡林权制度改革进度,马君阶所承包的荒山合同村里已给认证,并登记,待下步全乡统一进行发证阶段,即可发给该上诉人林权证。三是包赔承包人玉米被毁的损失问题。经过县林业局实地勘查核实,认定其地块为毁林开荒地块,其要求赔偿是一种无理要求。对其毁林开荒问题,将依据《森林法》及县政府的两个文件规定,会同县林业局对其进行依法处理。四是承包交界问题。对两个承包者界限问题由联合调查组召开原高家村三组和八组村民小组会议,重新进行交界认证,并对八组村民私自把小河承包给他人饲养林蛙合同作废,并恢复小河原貌。五是关于林权种类申报和国家政策补贴问题。投诉人要求填报用材林,而县林业局在全县对人工造林统一填报的是生态林,乡镇无权更改。对林业政策补贴问题,投诉人2005年已得到了苗木补助款,2006年国家取消了林业补贴政策,其反映乡政府贪占他家这几年国家林业政策补贴问题是不存在的,不予答复。 回访情况: [理解] 对我家要求的五个问题的解释与答复,我做以下纠正;一;要求乡政府对自己承包并鉴定的合法有效地荒山合同进行公示,目的是;避免村委会以后再挑事端,继续制造矛盾。 二;从承包荒山造林到今天,为办理土地和林权证书以等待8年了,如能真的给办理,可以继续等下去。 三;乡政府没有任何执法程序偷着损毁我家30多亩玉米庄稼,要求赔偿问题,答复说;县林业局认定其地块为毁林开荒地块。纯属无中生有,我家承包的600亩荒山后绝大部分我家以植树造林,因各种原因也根据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平坦的地方每年耕种粮食,原来没人管理的荒山荒地村委会和乡政府把它承包给我家,荒山又怎么变成了林地,这分明是假借国家法律来坑农害农。坚决要求包赔被毁30多亩玉米庄稼经济损失。 四;我家荒山承包范围内的面积被村委会暗中又承包他人,使我家的林蛙水池和水利设施遭破坏被挖成大坑,我家要求恢复原状。但至今现场没人管。继续要求恢复原状,包赔相应经济损失。 五;关于贪占我家的一些国家政策补贴问题,这不是我一家问题,是全乡很多家的问题,这是明显的账目造假,想处理解决问题,可查账取证.实地考察核实,我可提供很多家能出面作证关于乡政府坑农造假案件。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希望有爱心的人 能够尽量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