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原则,Q吧图标点亮方法将在本周内作修改,全新方法主要包括:
(1)无需32个活跃天,用户只需在社区档案“我的首页”点击“点亮图标”按钮即可点亮Q吧图标。
(2)如果用户连续两周没有登陆Q吧阅读任何帖子,图标将会自动熄灭。熄灭后用户可以再次到社区档案点亮。
(3)目前已点亮的用户熄灭时间从3个月后开始计算。(即原点亮可保持3个月不熄灭,3个月后和其他用户并轨,两周不登陆阅读帖子将自动熄灭,需重新点亮)
(4)负分用户不可点亮(注意了,如果您因灌水被删帖扣分,将会影响点亮)。
注意:Q吧点亮方法一切以最终公告做准。详情请留意帮助中心本周发出的公告。
Q吧帮助中心
2008年1月21日
附:
Q吧点亮规则
2008年1月24日发布
点亮条件
当前Q吧个人积分≥0,在Q吧的社区档案登录并点击[点亮图标]按钮。

熄灭条件:(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就会熄灭。)
1.Q吧积分被扣至负分。
2.连续14日“未登录且未阅读Q吧帖子”。
其他注意事项:
(1)目前已点亮的用户熄灭时间从3个月后开始计算。(即原点亮可保持3个月不熄灭,3个月后和其他用户并轨,14天不登陆阅读帖子将自动熄灭,需重新点亮)
(2)积分被扣一定是帖子被删,恶意灌水极有可能影响点亮,请用户注意遵守发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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