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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04-10 15:43:08 来源: 平顶山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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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指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解放军152医院为平顶山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汝州市人民医院、宝丰县人民医院、郏县人民医院、叶县人民医院、鲁山县人民医院、舞钢市人民医院等6所设有传染病区的医院为各县(市)定点医院。 同时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解放军152医院为我市重症患儿集中收治医院。 医疗机构要根据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版)》,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筛查登记工作。具有儿科诊疗科目的综合医院应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儿童发热、疱疹门诊,对具有留观指征的,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进行医学观察,病情变化符合住院标准的,必须立即送至定点收治医院。分级救治。各县定点医院收治一般临床表现病例,市级以上定点医院收治重症临床表现病例。县定点医院要设立儿童专用隔离病房,市定点医院开设儿童隔离治疗病房和儿童重症监护病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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