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则高额悬赏的启事现身我市南坪汽车站一带,,当事人称要寻找一名叫郑某的女孩,并印出了其彩色照片。
启事上说:“她和我男友在网上认识,发现我男友在公司每月有两万多的收入,就起财心骗我男友和他同居。后来我男友在医院检查发现已染艾滋病,在男友笔记本的记录里,和他发生过关系的没其他人,唯有郑×,望社会各界人士见此人提供线索,奖金50万元。”众多市民围观,议论纷纷,质疑其真实性,认为情节实在如同小说。
记者拨通了启事上所留的电话。一名自称姓莫的男子,操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话称,他是发布启事的当事人王小姐的朋友。“我和女朋友帮忙,目前分别在成都和綦江找人。听说郑某的舅舅在成都,她外公外婆在綦江。只要跟她有关的地方,我们都去找了,但没结果,所以才四处贴启事。”
一提起女友王小姐为什么找人的缘由,莫先生感慨万千地说,如此急着寻人,是跟王小姐的男友小江有关。小江在上海一家夜总会工作,上月中旬,他突然晕倒在地,送医院被查出患上了艾滋病,小江和王小姐都被吓坏了。这时,王小姐才得知,男友与她恋爱前,跟一名在网上认识的重庆江津女孩同居过三四个月。
“小江说只跟王小姐和郑某有过关系,而王小姐一直洁身自好,这病被判断与郑×有关。”莫先生说,和小江恋爱同居数月的王小姐,非常担心自己也不幸染病。目前她正在深圳一家医院检查治疗,终日以泪洗面。不管郑某是否知道自己已染艾滋病,为防止她继续无意或有意传染他人,所以王小姐四处寻人。
记者称想与小江联系求证此事,莫先生无不伤感地说,小江因接受不了染上绝症的事实,已于前几天在上海跳楼自杀了。莫先生提供了郑某母亲的手机号码,也一直关机。
悬赏启事里提供了郑某家的地址——江津仁沱镇江西街,记者通过当地公安局查到了这个地址,但因是周末,暂没查到郑某这个人。
问题一:启事的发布者有没有权利公布郑某的个人情况,是否涉嫌发布对方隐私?
问题二:如果真的如启事所说,郑某知道自己身患艾滋病而故意去传播,郑某有没有触犯法律?
问题三:如果这则启事上写的不是真事,或者,郑某本身并没有艾滋病,相关的发布者会有什么责任?



选择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