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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o:p></o:p>

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我还给您添麻烦,真的非常抱歉!<o:p></o:p>

但是,困扰本人以及本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却多年来一直未能解决,天天如坐针毡、寝食难安,多年的辛酸无处诉说,惟有斗胆上来信访,望神圣,庄严的南海区人民政府能够帮助我早日解决困难,让活着的人和在天堂的人都得以欢慰。不胜感激!<o:p></o:p>

由于本人是一名残疾人,听力丧失,无法与人正常交流,唯有通过无声但有力的文字来表达内心的真实想法、情感和事情的缘由,敬请见谅。<o:p></o:p>

本人万伟坚,是松岗万石村的一名普通村民,虽然是一名残疾人,但是,在社会、政府、村委的关怀下,自力更生,一直以来都过着清贫但简单宁静的生活,并在05年与邻村的孔瑞群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夫妻都在附近的小工厂上班,工资不高,但日子也算乐也融融。在063月有了自己的女儿,取名安琪。<o:p></o:p>

成家有了小孩之后,我深感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之重,丝毫不敢怠慢,因为自己是残疾人,夫妻两人都既无技术特长又无文化,所以一直都勤奋工作,虽然两人的工资收入不高,但节俭一点,齐心合力一起抚养女儿,照顾家中老人,很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小幸福。<o:p></o:p>

然而,就是这样一种简单清贫朴实幸福的生活也不能长久,被07年平安夜的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打破了。<o:p></o:p>

2007年12月25日我的妻子孔瑞群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机动车撞倒身亡,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孔瑞群在此次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可怜我妻子事故身亡时,我们的女儿万安琪才一岁多,牙牙学语的孩子就这样没有了妈妈!<o:p></o:p>

6月27日我收到了(2008)南民一初字第585号判决书,判决四被告合计赔偿548,885.84元给我。此后双方均没有上诉,2008年11月6日我向贵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考虑我家庭的实际困难,批准我缓缴执行费。至2009年3月止,我才收到由深圳宝安保险公司陪付的50000元,另外三个被告除了在我妻子火化的当天给借了我15000元处理后事外,则至今都无支付过一分钱!<o:p></o:p>

在这期间,我是抱很大期望可以执行到赔偿款,应付日常生活之需,但一直等不到任何回音答复。2009年5月我联系了执行局的经办法官黄海峰,了解我这件案现在的执行进度。我被告知: 贵院已经委托罗定法院执行此案,但现在罗定法院已经建议中止执行!而之前在事故后查封的粤B/A9373大货车至今还没有处理。经办法官说会尽快帮我们处理查封的粤B/A9373大货车,叫我们等消息,但至今仍无任何消息。另外经办法官要我自己查到肇事各方的具体财产情况提供给法院,才能帮我执行其他的赔偿款。但我与三被告根本不认识,对他们的情况根本一点都不了解,以我的个人能力和经济情况我去哪里查呢?只能寄希望于贵院能帮我查到肇事各方的具体财产情况并给予执行!<o:p></o:p>

以前一直听说老百姓的官司执行难,现在自己已深有体会!我赢了的官司,但结果却还不如当初私了。再拖下去无法执行到这笔赔偿款,我们全家人都不知如何生活下去!<o: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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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情原委附判决书)<o:p></o:p>

当时,得知妻子惨遭飞来横祸,失去人间的一切包括年轻而宝贵的生命时,我根本不知所措,吓得混身发软,因为根本无办法控制自己……安顿后妻子的后事之后,      全家人从悲痛之中醒来后,就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本来就是农村低收入家庭,双方家中老人都是60岁以上高龄,且都没有社保,退休金之类的养老保障,尤其我的家庭情况更不容乐观:年老多病的爷爷已经75岁高龄,父母也是种地的,弟弟刚刚大学毕业出来在中山做小职员,收入也不高,读书多年也把家里的所有钱都花光了,自己由于听力不好,工作极其不稳定,一家人的收入都没有保障了,而一个珠三角家庭的开支大家都知道确实是巨大的。<o:p></o:p>

更让我以及所有人担心的是我的女儿万安琪。可怜的孩子啊!两岁不到!刚过哺乳期,刚刚会用稚嫩的声音叫“妈妈”,就是这样一个还在襁褓之中等妈妈回来喂糊糊的婴儿,却永远也无法等回自己的妈妈!虽然她不知道悲痛,但是,从她饿得呱呱叫,夜里不肯睡觉的惊恐的烦躁的哭声,仿佛她也察觉到了一丝凄凉。<o:p></o:p>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亲人的生离死别了。前几天七夕,电视上热播的《牛郎织女》的故事:看到织女被天神抓回天庭,牛郎挑着两个孩子哭着苦追上天,无奈被天河阻隔,匡中两孩子的哭声真的让天下每个父母都垂泪……<o:p></o:p>

牛郎织女和他们的一对儿女是幸运的,最少每年七夕都可以鹊桥相见团聚一次!然而,现实世界里面的我们却没有那么幸运,永远也无法再见逝去的亲人一面,更不能互诉衷肠。<o:p></o:p>

万安琪的成长是我最放心不下的:从小失去母爱的她会成长为一个怎么样的人? 上学的时候同学们会不会欺负她没有妈妈?我不敢往下想!我是她爸爸,我能做的就是好好工作,多给点好吃的她吃,多带她去公园玩,仅此而已! 我又能为她做点什么呢?我是一个残疾人,连话也听不到,说不好的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爸爸,本身都需要社会、政府关怀才勉强能够自理的人!自己的收入都无法保证,如何有能力独自抚养她长大成人?成才?<o:p></o:p>

一个从小就失去亲生妈妈的婴儿,她将要面对的人生道路是何等的崎岖坎坷?<o:p></o:p>

虽然当时我女儿她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说,可是现在,她快4岁了,已经会说话了。当她看到别的小孩子叫妈妈或者撒妈妈娇的时候,她会问我:“爸爸,爸爸,妈妈呢?她去那里了?为什么她不来接我?她怎么不买好吃的给我吃呀?是不是我不乖啊?我再也不敢不乖了。”<o:p></o:p>

写到这里,想起生活中的点滴,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久久不能看清键盘!<o:p></o:p>

我该怎么回答她的问题?我该如何跟她讲命运给予她又夺去她的一切?她只是一个孩子啊!就算我有能力把她带大,我又能够给她提供细心照顾、良好的教育吗?就算我有能力再取,可是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谁又能做到给予她真正的母爱? 每个小孩子都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都应该沐浴在父爱、母爱中长大,只有这样的小孩才会成为一个有安全感,勇敢、快乐、诚实、健康的人!<o:p></o:p>

冬去春来。感谢上苍!孩子长大了,快4岁了,上幼儿园了。可是身高明显落后于同龄人,也许跟哺乳期短营养缺乏有关系;而且比较具有攻击性,喜欢打人,可能由于缺乏母爱,缺乏安全感造成的。喜欢依恋父母,活泼好动,爱吵闹是她这个年龄段的小孩的特征。<o:p></o:p>

老师教《世上只有妈妈好》、《小兔子乖乖》之后,她学会了经常哼,有一次,她很大声地问我:“妈妈去那里了?别的小朋友都有妈妈,我妈妈呢?妈妈在那里啊?”我真的泪水再也控制不住了,搂着她,我能回答什么呢?我也不知道我的亡妻在天堂过得好不好?心中是否还惦记放心不下她的小宝贝:她的衣服破了,谁帮她补?她晚上哭闹的时候谁哄她?<o:p></o:p>

死者长已矣,生者何所望?生活总得继续,活着的人还要面对生活给予的一切,无论你情不情愿,无论给你的是甜的还是苦的,哪怕迎面射过来的是子弹,你也得面对!<o:p></o:p>

悲剧发生到现在已经两年了,肇事司机和责任人从来都没有来看望过我们受害人家属,连只言片语问候表达一下内疚之意也没有,一个水果,一条短信都无!难道他们的良心两年以来都没有为他们所破坏的别人家庭的一切痛苦而没有引起一点点内疚吗?他们也是有家庭,有父母,有子女的人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母亲的怀抱是子女心灵永远的港湾!无论何时、何地、遭受了什么打击、伤害,在妈妈的怀抱就能重新获得站起来的勇气、力量!而我女儿……真的无语了。<o:p></o:p>

他们真的良心上经得起拷问?他们的良心是什么构造?我不清楚加害方打算怎么处理,或者根本不打算处理!我只知道,虽然案件法院早已经宣判,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赔偿数目。但是,除了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的赔偿款之外!判决书上的赔偿款我们受害人家属一分未得。肇事方把判决书当废纸,连道歉一声都没有,不闻、不理、不管,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极大的伤害了我们受害人家属的感情的同时也是对法律极大的藐视!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真的是一个极其不和谐的音符。<o:p></o:p>

其实,回想当年,飞来横祸,家庭陷入悲痛和经济危机之中,肇事司机委托别人来谈条件,同意支付10万元给我们家属,要求我们私了。并且扬言:“不要这10万元,不同意私了的话,就一分不给!大不了法院上见。”我们家属坚决不同意这个毫无诚意,态度嚣张的方案。要向法院起诉,还死者一个公道的说法。这件案也成为我们万石村人人都知道的事情,在忍受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余,还遭受村民的各种流言蜚语:法律有什么用? 判了又怎么样?还不是拿不到一分钱?当年真笨,接受私了,拿10万不就好了吗?等等。<o:p></o:p>

流言止于智者,无知山野村夫的闲言闲语当然不需要理会,但是,凭添了几分无奈与失落。<o:p></o:p>

两年快过去了,手持法院的判决书,可是一分钱也得不到赔偿。我们受害人家属情感上已经饱受了重创,漫长的等待也是充满了煎熬,各种流言蜚语的困扰也搞的精疲力尽,内心真的是百般情感交集,一股阴霾布满内心深处……<o:p></o:p>

为了亡妻的在天之灵,为了我的可怜的女儿,也为了双方年迈的父母,更为了法律的尊严。所以,我抱着对法律,对社会,对政府,对领导的信任与希望!前来讨一个公道的说法,希望政府、领导能够帮助我们受害人家庭解决困难,讨回应得之赔偿款!也好平息村里的流言蜚语,彰显法律的尊严,政府的爱民之心。<o:p></o:p>

人民政府是人民的母亲,父母官是最值得信赖的人!恳请领导帮助!感谢父母官,不胜感激!<o: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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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o:p></o:p>

敬礼<o:p></o:p>

                             万伟坚<o:p></o:p>

                            2009-10-17<o: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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