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各营业单位:
2009年10月1日修订后的《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现行销售的个人寿险产品届时不得与修订后的保险法相冲突。
根据中国保监会降低投资型产品销售占比,回归保障型产品的相关精神,同时为了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因此,市民最受欢迎产品“中新大东方终身寿险(万能型,A1款)”,“中新大东方终身寿险(万能型,B1款)”两款产品将在9月14日提前停售。请各营业单位做好宣导工作,并做好相关单证的清理回销。
中新大东方人寿重庆分公司个人业务部
2009年9月9日



选择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