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专门在第十六条明确了班主任批评学生的权利:“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规定一出,即在社会各界引起了热烈反响。
“适当方式”尺度难界定 班主任们对“规定”不看好
新规规范班主任工作,提升班主任地位,许多班主任认为有必要。然而对这条“批评教育”的规定,一些班主任并不看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学班主任说:“老师,尤其是班主任,教育学生是基本职责,在教育中,批评与表扬一样,是经常采用的方法,这种权利,是教师职业和班主任岗位所赋予的,可以说是教育工作者的天然职责,根本无需通过规定来确认。”他强调:“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如果还要‘授权’,甚至得到‘确认’,这与教育本身是相悖的。”
另一位班主任对“采取适当方式”的说法持怀疑态度,她认为,适当方式的宽泛度太大,很难把握,这个模糊之处,在对学生批评中很难把握分寸,而且这种说法,有可能被一些不明情况的家长“拿来是问”。 已经有一些教师反映应出台细则明确规定“适当方式”的标准。
此外,有一些教师质疑:非班主任老师批评学生,算不算违反规定?在上课时遇到调皮的同学,如果问责他们,这些闹事的同学会不会说,老师你不是班主任,教育部规定你没有批评我们的权利!
一些学生家长质疑,不能放纵孩子,可以而且应当采取适当的惩罚,只要不伤及孩子的身心健康,小惩大诫一下能够理解和接受.
批评教育学生成“难事” 规定背后暴露教育问题
这项规定至少说明如今在中小学,批评学生变得越来越困难了。“轻不得,重不得”,成为挂在班主任口中的顺口溜,轻了,学生不当一回事,重了怕出事情。有些学生,一旦受到批评就会自尊心受挫,进而做出离家出走之类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甚至酿成悲剧。还有些学生会变得非常自卑,从此拒绝与老师和同学交流。
眼下不少学生听不得批评, 老师在批评学生之前要“三思而后行”主要有以下三大原因。
一是“赏识教育”之下,孩子听不得“不”字。现代教育推行赏识教育,理论是能让孩子变得自信,刺激大脑思考,从而促使孩子向正确的一面发展。但在赞美、表扬、鼓励声中,孩子听不进批评之声。违反纪律的学生被批评后冲出教室已经是常事了。有一次我批评一名学生,结果学生将书本丢在地上,并说“我不读书了,到时候看你求我回来读书不”。媒体曾多次报道有学生因为老师的批评而轻生的事件,现在独生子女抗挫折能力的极度低下,让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
二是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过度干预。学校老师一般都牢记不对学生讲“烂泥巴扶不上墙”等被带侮辱性的词语。老师们更是坚守决不与学生发生肢体接触的底线,哪怕是面对要奔出教室的学生,老师都要考虑一下要不要去拉住他,要考虑学生会不会认为是体罚,考虑学生家长会不会找麻烦。
三是一旦老师与家长就学校的教育方式发生分歧,老师处于弱势。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我们是老师,哪个不想把学生教好,但有时候真的觉得束手无策。学生动不动就认为老师侵犯了他们的权利,家长动不动就会告到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甚至以到媒体报料为要挟,教育主管部。为了息事宁人,一般会问责于老师。此时,老师成了弱势群体,会产生诸多困惑,甚至会出现消极心理。
有人认为教师不敢批评学生,总根子是教育的异化,即教育被商业,走上了“利益最大化”的歧途;学生和学校的关系,是顾客和商店的关系:我交学费,你给成绩。学费标准是你定的,再高我也得交;既然交了高昂的学费,就要物有所值,我的孩子成绩不好,唯学校或教师是问。这样的“教育”环境,实际上已经剥夺了教师批评学生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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