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Q吧内老师问题的通告 (1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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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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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本吧内关于老师教学水平、师德修养、语言举止、行为处事、绩效工资等等问题的争论一直不断,有争论是好事,真理不辩不明嘛!但有些网友出现的问题有些离谱,具体变现为:

       1、以偏概全,拿个别老师的出格行为指责、谩骂整个教师群体,仿佛全部老师都在体罚学生、收受贿赂、侮辱学生,伤害学生等。

       2、妄加臆断,以自己的想象来揣摩教师的收入(注意我说的是收入,不是工资),如果你认为老师的收入很高,请全面调查之后再说,这点不能成为你骂老师的理由。当然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学校、不同级别的老师收入不同,但整体不高。

       3、老师有三个月假期,还是带薪休假,浪费资源。首先,三个月的假期没有,在三个月里老师需要参加各种培训,至少备课两周,为下学期做各种准备,另外,平常日子,老师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8小时,难道老师就不能休息、不准休息?

        4、老师不思进取,不读书,素质低下。请到各个学校的网站或者教育类网站看看,多少优秀的老师,多少优秀老师的作品,又有多少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茁壮成长的?老师素质低下,那么高素质的学生怎么来的?

        5、老师用分数衡量学生、向学生收费补课。用分衡量学生不是老师能左右的,这是考试制度的问题;向学生收费补课,要反映,请到教委,不要骂所有老师。

        倡议:

         1、如果你是老师,请注意自己的形象,不用去理会那些不懂老师艰辛,只知道谩骂、指责的人,更不要用同样的话语回敬,否则我们与他们没有区别。

         2、如果你不是老师,请理解老师的行为,请据实反映,不要用污言秽语和想象谩骂。

         3、请少数不是老师却用老师的名义发帖的网友注意,不要败坏老师的形象。

         4、为了创造本吧良好的氛围,请发帖子的朋友注意自己的言辞,这是公共场所,不是污言秽语的舞台!

 

    

     (继续更新)


好心人 (519673593) 于 2009-06-17 08:42:27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好心人 (519673593) 于 2009-06-17 08:48:02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好心人 (519673593) 于 2009-06-22 19:51:53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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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興颩莋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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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顶  说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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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曾经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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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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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 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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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顶  说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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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4楼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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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楼主说出了我们的心理话,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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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5楼爱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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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反映,请到教委????接下来的就是打击报复,现在的主课老师不用补课费的站点出来,我们那时候的老师我永远记得他们的好,看看现在的你们,小镇上的老师一放学大多数都往县城跑,因为家都在县城,算了,我们的孩子还指望什么呢?

   看看我们的局长都如此,我们的教育还希望什么呢?
重庆市铜梁县有学生家长反映,孩子读小学要交9000元“教师节慰问金”。学生家长反映至县教委后,被告知“要退钱就必须退人。”铜梁县教育局局长接受采访时称,此事系家长“自愿”缴纳。(新京报5月28日)
  失望之一,教育局长赵品银疑似不够诚实。可以基于这样的判断:缴费家长并没有向赵局长面陈自己“自愿”缴费,“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事实正相反,学生家长恰恰是向教委表示对收费不满的,局长怎会不懂;进而教委回复家长“要退钱就必须退人”,这就是要挟家长收回“不满”。身为教书育人之学校的领导者,作为百年树人之事业的带头人,诚实是最起码的品质。
  失望之二,教育局长赵品银疑似收费得益者。“教师节慰问金”,显然名不正言不顺。设立教师节,标志教师在我国受到全社会尊敬,教师是铸造人类文明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教师的劳动影响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国家用纳税人的部分税赋酬偿教师的辛勤劳动;学校收取个别家长的“教师节慰问金”明显于法无据,局长怎能够不禁止?反而说家长捐赠?
  失望之三,教育局长赵品银疑似不尽职。带孩子到广东打工地读书的农民工逯元红返回铜梁老家,希望到当地入学,当地三所小学收费不同,分别为12000元、4000元、6000元。这个差别,应当是学校教育资源质量的差别,如果优质教育资源能够大致公平分布,家长自然愿意孩子就近入学,收费根据自然消失。可见资源不公是收费的根源。合理分布教育资源应是局长职责吧。
  失望之四,教育局长赵品银概念混淆。针对同一收费事项,教育局长和教育局以及学校给出的收费名称都不相同。家长缴费后得到的收据标明是“教师节慰问金”;教育局人员给当事人打电话,说是“择校费”,规定不能收;赵局长对记者又表示,若确定所交款项是“赞助费”,则属违规,家长可退钱,但同时学生须退学。其实在国家义务教育法之下,这些名称全是违法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柏文学
详情请看:http://focus.cnhubei.com/original/200905/t6897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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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6楼爱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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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择校费扇了公平教育一巴掌 
 
新闻中心-中国网 china.com.cn/news  时间: 2009-05-29  责任编辑: 明依 
作者:彭旭

读小学要交9000元“教师节慰问金”,学生家长反映至县教委,被告知“要退钱就必须退人。”昨日,事发地重庆市铜梁县的县教育局局长赵品银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此事系家长“自愿”缴纳。这是其碰到的第一例反悔的。(5月28日《新京报》) 


自08年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的政策,这对于小学初中的孩子及其家长来说无疑是福音。教育部门同时也竭力提倡就近入学,并由各地区教育部门对学生进行“电脑派位”,以此来杜绝部分学生家长企图择校的现象。由此可以看出,择校是不被国家允许的行为。


但有些家长为了孩子能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就远舍近,不遗余力为孩子寻找名校就读。而部分教育资源相对占优的中小学校顶着上面的压力,立各种名目变相收取这些学生家长的择校费。“择校潜规则”在家长和学校之间潜伏着。但让人诧异的是,作为县一级教育部门一把手的铜梁县教育局长赵品银竟默认了这一潜规则。


面对记者提出巴东实验一小以“教师节慰问金”为名头收取学生家长近9000元择校费的问题,铜梁县教育局长赵品银说:“这是我碰到的第一例反悔的。”看来,局长对中小学收取择校费的情况是知情的。既然局长知道很多学校都在变相收取择校费,为什么还对这一违规现象坐视不管呢?


“如果要退还择校费,就必须退人”,局长的言外之意是,如果不退还择校费,还是可以继续在那读的。言谈之中,局长显然是默认了巴东实验一小收取“变相择校费”的做法的。“此事系家长‘自愿’缴纳”,局长言外之意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也管不着。 管不管得着,你自己扪心自问。


正是县教育局的默认和纵容,“变相择校费”才愈演愈烈,以至明目张胆起来。如果任由“变相择校费”肆意横行,何来教育公平可言?这也极大地违背了国家教育精神的初衷。“就近入学、禁止择校”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措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关系到教育问题,可打不得马虎眼。


既然国家教育部门规定“就近入学,禁止择校”,为何铜梁县教育局不顾国家规定,而默认纵容中小学收取“变相择校费”呢?归根结底还是在“钱”在作怪。因为国家取消中小学的学杂费之后,中小学校的经济负担全靠当地上级教育部门和政府来承担,而为了减轻经济负担,所以才会出现类似铜梁县教育局默认变相收取择校费的违规行为。


从学校和学生家长方面来说,出现择校收费的问题,是收费方学校和交费方家长两方在各自受到压力后的选择,是“两头热”的结果。家长承受的是孩子学习成绩的压力,而学校承受的是经济上的压力。压力谁都有,但为了大局考虑,可否不要做出违反国家教育精神的事情呢?


各地方教育部门和政府不能再在变相择校收费问题上坐视不管,甚至默认纵容了。光靠呼吁还是远远不够的,要杜绝择校收费行为,还得从源头上堵住择校费产生的根源,相应地制定一些措施。 


首先,政府部门要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制定相对统一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办学条件标准与教师工资标准,使地方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从筹资压力下解放出来。第二,拓宽选校渠道,科学引导家长的择校需求。当前很多家长不问孩子情况,只是一味地追求所谓的“好学校”,这种选择办法人为地窄化了选择通道。实际上,对于不同学业基础、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发展倾向、不同住地的学生,好学校的标准不是完全相同的。要通过宣传引导,让更多的家长认识到适合自己孩子的学校才是好学校。 第三,在校际差距不可能完全抹平的现实下,加大国家教育精神的宣传,寻求更多人理解和支持。


在提倡教育公平的今天,彻底消除择校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还需要国家教育部门足够地重视,制定出更加有效的措施。虽然任重而道远,但消除“择校潜规则”是全社会共同的期盼。
 
文章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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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7楼爱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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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岂可要挟家长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9-5-29 1:56:52 · 来源: 新京报   
  ■ 议论风生 

  重庆市铜梁县公民逯元红交了9000元“教师节慰问金”后,孩子就读上了条件好的巴山实验一小。逯元红后来就此通过电视台向教育局进行了投诉。教育局长赵品银对该投诉的答复是,“教师节慰问金”系家长自愿缴纳,若确定所交的款项是赞助费,家长可以退钱,但学生必须退学,因为不符合就近入学的条件。(5月28日《新京报》) 

  变相收取择校费,本无甚新闻价值,因为这种现象实在普遍,但该校为收取择校费,居然弄出了一个“教师节慰问金”的名目,真是雷人。字面解读该名目,即为明目张胆地强迫学生家长借教师节之名为学校送上大额红包,来换取在公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的资源,不知道学校老师在开取该名目收据时有何感想。 

  我最不能理解的是教育局长对家长投诉的答复。“择校费不能收,但退这笔钱的同时,学生也不能在该校读书了”,弦外之音是,只要不要求退费,学生便可以在该校继续学习。这哪是行政主体对相对方违法行为的处理,更像是学校对学生家长的一种答复,简直就是加害方对受害方进行的要挟。如此执法,违法行为怎能得到遏制? 

  有关专家指出,办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不能老盯住家长的腰包,不能只是有钱的孩子才能接受优质教育,而无钱人的孩子只能接受质量较差的教育,否则有悖于义务教育平等性、公正性原则。希望有关地方政府在出台禁止教育滥收费的法规政策时,应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既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明确责任,也对教育主管部门对投诉不作处理明确其后果,只有这样,国家的法规政策才不会成为纸老虎。 

  □刘昌松(律师) 
 

 
这就是我们伟大的老师的领导,上梁如此,下面的应该如何呢?现在的教育是在教书育人呢还是(愚)人?一切都往钱看。对,付出该有回报,你们的工资到现在应该对得起你们的劳动了,看看我们在外面打工的,一天在流水线10多个小时,一个月800---1200还不管吃,你们够幸福了,钱少找国家要啊,变着法补课,买资料。统一服装,统一吃饭,。。。。。摸下良心吧,老师们,除了领国家给的钱以外还在学生身上榨钱的老师们,你们对得起老师两个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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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8楼[楼主] 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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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那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事情,那是个别老师的行为,不要骂整个教师群体,再说你择校干什么?老师让你择校了?5月份又不是学校开学的日子?也不是教师节?也不是毕业生毕业的日子?何来教师节慰问金?何来择校费?老师的工作时间短吗?教师的工作就只是上课?不备课?不管理学生?不改作业?学生有问题了,老师不辅导?不做心理工作?有住读生的,老师不管学生晚自习、不管寝室?这些不花时间?这还是常规的,遇到突发事件,那还不知道会花多少精力呢?所以,老师的工作绝对不止8小时,一般而言老师的日工作时间在10小时左右,班主任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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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9楼迷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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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本人也是老师  虽然我不能教好全部学生  但是我也不希望教坏学生.我尽自己的努力做好自己工作  不愧对教师这个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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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0楼□郭郭□ɡ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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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这样说呢?领导不好了老师就不好了?我想问你中国的大多数当官的都是富翁,我们的百姓也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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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1楼df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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