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最受压迫的劳动人民,他们是一群不起眼的角色
他们从事着脏、累、臭的劳动,工资却不到法定标准的三分之一
可笑的是,他们还被评为过世界最受背尊敬的职业之一
他们就是-----环卫工人
他们分布于重庆所有大小城市的各个街道
他们本是农民,可是被城建占用了土地
他们每年工作365天,每天工作11个小时
他们在辛勤劳动,可不知明天还是否会有工作--环卫所不愿与他们签定劳动合同
他们的工资仅达到最低工资标准520-680元
(以黔江区有例,重庆黔江环卫工人的工资为560元,但按照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算下来,他们工资应为1500元。)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无与能比 (604766164) 于 2008-05-17 11:45:17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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