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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燕二手车参考价格表 单位:万元 
 
雨燕1.3 ELX MT    04年5.2    05年5.8    06年6.3  



车主卖二手车定价指南

车主在卖车时如何做到心中有数,除了车辆自身的原因(年份、车况、中?和外界制约因素(品牌知名度、新车价格变动、维修、配件、油耗等)以外,其实旧车收购行情是有规律可循的。

  一、同系列中,旧车的收购价以基本型为基础。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发现某一车型的不同配置会有几种或十几种款式,而外形几乎是一样的。例如丰田花冠,车身外观、发动机、底盘结构都一样,而各自的差别就体现在配置上,根据配置不同花冠的价格在13.98万至18.48万元。旧车商家在收购时,是以其“基本型”即最便宜的那一款价格为参考。同时,车型在没有发生大改款前提下,第一年折旧率约为15%至20%,第二至五年,每年递减7%至9%之间。

  所以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爱车所属车系,以基本型现价为准,再扣除折旧后,即可确定车辆的收购行情价格。

  二、根据不同配置,收购价格适当增加。车主的车辆并非均为基本型,配置的差异势必造成收购行情的变化。对于这一点,旧车商家的做法是“根据配置适当加价”。

  很多经济型轿车,配置中增加的电动窗、电动后视镜、中控锁防盗器、真皮座椅、气囊、倒车雷达、液力式转向助力、高级音响、可调方向盘等,这些配置都会使车辆有所增值,但幅度不会很大。例如,很多旧车经纪公司明确表示,电动窗、电动后视镜加1000元,中控锁防盗器加500元,带ABS、双气囊的加2000元,真皮座椅加1000元,带天窗的加1500元。

  三、豪华型受基本型制约,折旧率相对较高。许多品牌车系中,都采用不同的发动机,而且配置更具科技含量,档次也更高,采用上面的加价方法显然不适合。旧车商家一般会根据发动机排量、性能,结合配置的高低确定收购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新车基本型和豪华型即使差5万元,但旧车可能仅差2万元左右。

  发动机方面,旧车商家会根据每个排量中最低配置款确定收购基础价,再根据高配置车型具体情况适当增值。

  另外,特别需要提醒车主的是,以上收车行情规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车主还应广泛了解新车和旧车市场行情,灵活把握行情规律,卖车时才能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九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第十六条 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八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第十九条 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 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第二十三条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第二十五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第二十七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二十八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鉴定等评估业务。
   第三十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第三十一条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二手车流通监督管理遵循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将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信息汇总后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二手车流通信息。
  第三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字 [2004]第70号)、《关于加强旧机动车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1]1281号)、《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内贸机字[1998]第33号)及据此发布的各类文件同时废止。






二手车交易提醒

(一)买车人应注意的事项
1、车辆手续检查
行车执照;
原始发票或旧车过户票;
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否与执照相符;
附加费证是否真实、有效;
养路费卡片是否在有效期;
当年车船使用税是否缴纳;
个人车辆须持有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
单位车辆须持介绍信,生活用车须有控办批文;
单位卖车须开具税务部门正式发票;
交易双方的车辆价格以市场定价为准;
在市场内没有 “ 价目表 ” 的车辆请不要购买。
2 、车辆技术性能检查
(1) 旧汽车的出厂时间: 驾驶室内的汽车铭牌通常会标明出厂时间,发动机缸体和车架上的钢印号码也可以用来验证铭牌的真伪。
(2) 旧汽车的行驶里程 :汽车的使用寿命是由使用时间和行驶里程决定的,一般小轿车行驶 15 ~ 20 万公里后,车辆的技术性能明显降低,修理费用增加,停滞不行驶时间增长。汽车的行驶里程一般可以从里程表直接读出,部分进口汽车里程以英里累计,查找时应注意。有的汽车里程表更换或里程表机构出现故障,里程表的读数不能直接反映行驶里程,这时只能根据汽车使用时间和车主用车的频率进行估算,但这样可能与实际有差距,只能作为参考。一般认为,汽车的行驶里程愈少,储备的里程愈大。 储备里程=已行驶里程(km)/气缸已磨损量(mm) × 极限磨损量(mm) - 气缸已磨损量(mm)。
(3) 外观检查: 检查旧汽车时,首先确认各种附属设备,如电动刮水器、收音机、反光镜、低度表、加热器、除霜大路、灯具、转向信号、空调装置等的工 作情况。 还要对车身漆膜、车身完好程度、锈蚀程度、前轮定位情况、转向情况进行检查。
车身油漆。观察车身油漆有无脱落后重新喷上,查看排气管、镶条和窗子四周是否有多余的喷漆,如有则证明该涤泄拢丝勺餍戮沙潭鹊囊幌畈慰迹?
车身损坏程度。观察车身各接缝,如出现不直、缝隙大小不一、线条弯曲,证明该车出过事故,进行过整修或车厢大修过;
车身锈蚀程度。主要检查防护板、窗子、水槽、底板、各接缝处有无锈蚀,如锈蚀严重,则证明汽车较旧;
减振器和悬挂系统的情况。用力压下小轿车一角,放松后汽车应能弹回,并能自由跳动 2 ~ 3 次。如不能自由跳动或出现响声,证明减振器或悬挂系统弹簧工作不良;
前轮定位情况。用千斤顶把前车轮顶起,用手左右、上下摆动前轮,如出现间隙,表示轴承、球头有磨损。观察前轮磨损是否不均匀和两边是否有裂纹,如偏磨严重,证明前轮定位不准,车子行驶的里程较多;
转向情况。把汽车停放在平地上,车轮回正,转动方向盘,检查自由行程是否过大,看转向拉杆及球头是否权旷等。
(4)发动机检查
发动机罩:
外观:仔细查看与翼子板的密合度或发动机留有的缝隙是否一致(不要有大小不一的情形),发动机与挡风玻璃之间的间隙是否一致或留有原车的胶漆;
内部 ------ 发动机罩内的检查更是重点中的重点,打开发动机罩时,先检查一下其内侧,如果有烤过漆的痕迹,表示这片盖板碰撞过 ,因为一般人不会在这个地方乱烤漆 ,原因是它不具有美观的价值。然后可从发动机上方横梁 ( 亦是水箱罩上方工字梁 ) 及发动机本体下方的两条纵梁或俗称 “ 内归 ” 的两内侧副梁等处查看。这些地方如无意外,都应留有圆形点焊的痕迹,若点焊形状大小不一,有可能遭受过撞击。另外,防水胶条是否平顺,亦是判断此车有无受伤的依据。
发动机内部:
检查水箱(冷却时)。打开发动机盖,首先检查水箱部分。但检查的前提是冷车状态,否则很容易被溅出的水烫伤。打开水箱盖后,注意观察冷却水面上是否有其他的异物飘浮,例如锈蚀的粉屑、不明的油污等。如果发现有油污浮起,表示可能有机油渗入到冷却水内;如果发现浮起的异物是锈蚀的粉屑,表示水箱内的锈蚀情况已经很严重。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都表示该车的发动机状况不是很好,需特别注意。
检查变速箱油。变速箱油的检查大多是通过油尺来进行,油尺标有最高油位和最低油位刻度,如果油量在这两个刻度之间就是正常的。如果油位过低,则表示应该加油了,但也可能表示这部车已有漏油的情况产生。检查变速箱油最重要的是查看油是否变色。一般来说,变速箱油的呈现红色,如果发现变成棕色,则表示该车的变速箱可能发生了故障。如果闻到焦味,表示变速箱磨损情况严重,一旦买回此类车,可能需花一笔不少的大修费用。
检查电瓶。
一般电瓶的寿命大约是两年,因此消费者在检查电瓶时,可先注意电瓶上的制造日期。如果已经超过两年,则表示这个电瓶已经快要报废了。如果消费者决定要购买这部车,可以要求卖车者更换新的电瓶;也可以要求减价,回去后自己更换,否则用不了几天就会因为电瓶没电而无法行驶。
检查空气滤清器。
打开空气滤清器的盒盖,看看里面的清洁程度如何。如果灰尘很多,滤芯很脏,则表示这部车的使用程度较高,而且该车的前一位车主对车的保养也较差,没有定期更换滤芯。由此可设想,一部车的保养差,车况也不会太好。
检查机油尺。
检查机油尺前,先准备好白色的布或餐巾纸。在找到机油尺的位置后,先将机油尺拉起,用准备好的白布或餐巾纸将机油尺擦干净,然后检查布或纸上留下的机油颜色,如果呈暗褐色,则表示早该换机油了,而且前位车主的保养习惯很差;如果呈粘稠状,也表示保养较差,很少更换机油;如果含有水气那可能就严重了。这种发动机吃水的情形,会让水、机油混合而呈现乳白色的色泽,对发动机的伤害非常大。另外,一般机油尺上都有高、低油位的显示孔,如果在这两个油位之间,则表示正常。因此,消费者可再将擦干净的机油尺从油箱中拉出来,检查机油尺上的位。如果油位过低,则表示这部车可能有漏机油的情况,车况不佳。
(5)试车检查:
对旧汽车的外观及发动机今昔认真检查后,可起动试车,汽车应满足下列条件:
起动性应良好;
发动机低、中、高速无异常响声;
排气管排出的应是无色气体,如出现蓝烟,证明机油参加燃烧,发动机已无法正常使用; ④起步应平稳,离合器无打滑和振动现象;
变速灵活,如跳档、换档困难或有响声,证明同步器磨损严重;
传动轴和驱动桥应无振动和噪音;
方向盘操纵灵活,不跑偏,高速无摆动;
制动可靠、无单边;
约15 公里左右试车,水温及变速器、驱动桥的油温正常;
带自动变速器的汽车,应进行制动试验,如发动机转速过高,证明离合器已磨损,自动变速器使用寿命不会太长。

(二)卖车人应注意事项
把车清洗干净。对车进行彻底的清洗,包括发动机室里面就是清洗的重点。 如果你要是有时间的话,给漆面再打一遍蜡就更完美了。
把车的毛病和故障修好,比如异响,漏油等问题。
将发动机清理干净,保证表面没有灰尘,发动起来没有噪音,开起来顺手,马力足。
换一下机油,给汽车加满油。
到车身修理厂去把汽车表面有划痕、凹痕的地方修好喷上漆。
确定轮胎的型号合适。并要打足气,如果可能,给轮胎和铝合金轮毂上 光,使它们看起来比较新。
给买主提供一份良好的行车记录,这可以证明你的车开起来顺手。如果你的车有固定的保养修理厂,也可以让厂方打印一份汽车保养记录。
车的手续一定要齐全。 一般有车辆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购置税缴费凭证、养路费凭证、车船税凭证、保险单(最好有)、年检合格标志、环保合格 标志。如果缺少就尽快到有关管理部门补齐,还有就是要把交通违章清干净。
最重要的就是对买方讲实话。 如果你的车有抵押登记、经济纠纷等问题一定不要瞒着买方,就算一时蒙混过关,等人家找回来,就难免陷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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