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顾:
2009年7月下旬,合同乙方江津区工人医院,以未获得环保审批手续为由,口头向甲方提出解除租房合同关系,并向甲方要求全部退还保证金和租金。
根据甲乙双方2009年5月6日签定的租赁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在租期内无论任何原因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所缴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甲方根据合同之规定,不能接受乙方提出的全部退还保证金和租金的要求。对此,乙方采取雇佣社会不明人员结伙多次找幸安杰(重庆市中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陈治先的丈夫)进行纠缠、闹事。幸安杰向乙方指出,该合同双方签定的主体及法人是重庆市中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陈治先(其家属),江津区工人医院法人甄然,解除合同是二家单位法人之事,不应找我,更不应该闯进机关砸坏办公室设施,甚至在办公楼墙上书写侮辱性语言侮辱人格,干扰我的正常工作。恳请乙方按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乙方不听此劝,雇人曾5次在公共场合、办公室结伙围攻幸安杰,当地派出所民警5次出警赶赴现场平息事态,进行调解。半个月来,闹得幸安杰不能正常上班工作,乃至于目前根本不能上班工作。
原帖:
事件进展:
江津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租房纠纷的甲乙双方法人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调解。然而,就在这天上午8时30分,打起精神的陈治先女士提着公文包从家乘电梯下楼前往江津区信访办协商解决纠纷问题时,却在自家楼下门口,被合同一方的江津区工人医院法人甄然及其组织的一帮男女围着殴打在地,导致陈女士脸上、左手上肢受伤,胸部衣服撕开。见到此情的江津区一便衣公安副局长徐方忠,上前进行劝阻制止时,也被这帮人击中了几掌。
群殴事件过后,合同乙方法人及带着伤痛的陈治先先后到达了江津信访办,参加了由政府组织的租房纠纷协调会。会上,在甲方做出一定让步后,由于乙方单边终止合同又不想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下至中午一点半钟,纠纷调解未果。根据信访办安排吃过午饭2点半继续协调座谈,当陈治先回到小区门口时看见乙方十几个人正在小区里摆起了露天庆功宴,他们见陈回家,便又上前进行谩骂、挑衅。好在路人阻隔,陈才跑回了家。为此也致使下午的座谈不能如期进行。
据受害人,江津区政协委员、江津区文化馆书记、馆长幸安杰介绍说:近段时间以来,工人医院纠集社会闲杂人员长期对幸家进出人员蹬守监视,摄影拍照,更严重的是,8月27日下午,2点左右,江津区工人医院法人甄然派了4名身强力壮的男子,在八一大厦30楼的家门口,摆起了一张茶桌,进行蹬守,临近下午6时下班,纠缠人员已增加到十几个人,6时15分,爱人陈治先下班回家,在自己的家门口被工人医院组织的社会不明人员所围攻,抓扯辱骂。受害家属向110报警,接警电话告知:八一大厦属于几江派出所管,争取把电话转过去,因未接通电话,还是要求幸安杰自己向几江派出所报了警。在一协警赶赴现场无法控制围攻局势情况下,幸只好向公安局领导报案,几江派出所所长吴兴国带队7名干警赶到事发现场,才把其家属陈治先解救开门回家,但这已是被纠缠一个半小时的事了,随后劝围攻闹事者离开现场。当公安干警撤离后,这群闹事者仍守候在陈的家门口至凌晨30分钟。
据八一大厦保安人员介绍,江津区工人医院组织的这批人员,已在八一大厦租用了一套16-5的房间,专门蹬守跟踪幸家。现在的局势已发展到只要幸安杰夫妇出门,就有人群围,进门有人群攻的地步。致使幸安杰一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失去了昔日平静正常的生活。一位中乙公司的员工说:一个月以来,经常有一些不明人员闯进公司办公室吵闹、辱骂陈总及员工,使公司的工作受到严重的影响,她希望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或者经过法律程序解决好纠纷,不要无休止的闹下去。
念奴娇 (634958324) 于 2009-08-31 14:31:17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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