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春苗Q吧
关于新批准加入春苗助学中心志愿者名单的公告
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通过培训学习,经网站人力资源部考核,报春苗管委会批准以下朋友符合春苗志愿者条件,特批准加入春苗志愿者组织,成为光荣的公益助学志愿者:西藏 敬发均安徽 金美玲 杨晓玲 王灿广东 叶碧莹重庆 付 瑜山东 张洁琦宜宾 胡 敏
宜宾市春苗公益助学中心 人 力 资 源 部2008年2月21日
快速回复进入高级回复
图片链接:
禁止发布色情、违法信息,商业广告,或群、Q吧、家族、空间的推广广告。 视情节,将给予禁止在Q吧平台发贴、回收QQ号码、回收群号码、回收Q吧、通报公安机关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