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桑拿不见了1000多 (2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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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甜品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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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饭后和老公去了重庆申基索菲特巴厘皇家水会玩,没想晚上在休息厅内休息时,老公手上的手牌(衣柜钥匙)竟神不知鬼不觉地被人调了包,早上醒来发现手上的手牌打开的竟是另外一个柜子,自己原来柜子里的东西被“一扫而空”,连老公内裤也不放过。巴厘皇家水会的工作人员看了监控录像,看到其人,说疑犯一共有两人,于晚上10点多进入,早上4点多走,穿的就是我老公的衣物。但我要求看录像时,竟遭到了拒绝,并说这件事除了协助调查一下没有他们的责任,无奈之下我只好报警。警察来了循例询问了一下,查看了现场,也带我们去作了笔录,事情就告一段落了。我真的很奇怪,为什么水会的人是这种态度,出了事,第一时间赶紧撇开关系,好像不关他们事一样。而且,为什么第一时间不允许我们看录像,难道是内部人员作案的?太气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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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楼|轸惜|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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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朋友遇到这样的事,只能算你运气不好。按我的工作经历来看,他们不让你看监控很正常,说实话能够不是想看就可以看的,就算是警察要看,也要经过一些手续的,你们把该开的证明或什么的整好,他不可能不让你看,你放心,监控都 可以存一定的时间,少的3—5天,多的可以一个月。你有什么疑问都可以去查,特别是中间如果少了一段监控没有的话,你就要注意了,监控都是分段保存,时间是连接起来的,你把手续办好了,就去查从你们进入一直到发现东西丢了之间的监控。。。。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至于他们配不配和你,哎,怎么说呢,现在的社会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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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楼|轸惜|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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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我还想起了,重庆申基索菲特是家5星级酒店,这个问题你也可以找到酒店的大堂副理,要求他代表酒店配合你们,酒店是很重视声誉的。大副不理你。你就直接去找酒店总经理。。。应该会很快解决,水会总体上也是属于酒店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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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3楼qi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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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朋友去重庆申基索菲特巴厘皇家水会,在外表看起来很富丽堂皇,但对消费者就是一个很不负责任,推卸自己的责任表现,在这里的消费者只能乖乖的付钱,简直是一个不平等的公约,店大欺客。如果你是消费者,您还敢去哪里消费吗??具体情况如下:
09年6月26日是我的生日,因为这个水会广告宣传还不错,又是新开业的,朋友建议我们去这家水会庆祝生日,在19:20分左右,我在巴厘皇家水会冲完澡,去女更衣室更衣的时候,由于该店的管理不善和服务员素质差和不负责任的表现,先给我开更衣门锁后,当我蹲下取衣服的时候,服务员在没有提醒的情况下不考虑顾客的安全,又为另外一个顾客开了上面一个衣柜的门,导致在我起身的时候肩膀撞上上面一个衣柜箱的门,顿时划开了一道有10公分左右的伤口,我当场痛晕倒在了地上,鲜血直流,只是安慰,没有做具体的伤口处理措施,在我非常愤怒的要求下,差不多10分钟水会的主管才过来,当时他们态度还好,我们要求去就近医院先把伤者伤口包扎处理了,但巴厘水会的主管说可以去他们的SPA馆去,有专门的教授给我们处理,但我们等了近10分钟都没来,说用他们现存简单的消毒液处理了一下,用简单的纱布进行了包扎,说休息一下就好,然后用赠送10张门票进行补偿。当时我们都饭也顾不上吃,坚持先去医院进行医治了再说,最后他们答应了我们的提议去了重医,去医院包扎后我们又回到了巴厘水会,回来后巴厘水会后值班经理陈小姐就马上态度就是一个大转弯,然后还把歇台子派出所的警察叫来协调这件事,并把最先事情发生在场的那个女服务员当事人换了,重新叫了一个女服务员来进行供词,警察也希望我们能双方达成协议,警察说如果给你们协商不成,你们只有去法院上诉,然后只登记了下当事人的姓名,电话就了事,并没作事情的过程的记录,显然也是帮倒水会。最后巴厘皇家水会的陈经理说你们自己不注意,又不是我们使你受伤的,是你自己不小心你自己负责,再说我们也给你去医院医治了,还给你10张门票赠送都不错了我们都仁至义尽了等等,试想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本来是开开心心的来这里消费过完一个难忘的生日,结果一个完好的身体来到这里,出去就伤痕累累,就是把你医治完好了,但从身体、身心、时间、精神情绪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他们说这件事情主要责任是你自己造成的,是我运气不好,意外而以,如果要医治,就到他们水会来叫上他们的人一起到医院,至于误工这些他们不管,要么随你怎么去投诉或者上法院都可以!!!我们拒绝了他们的拿10张水会门面作补偿的要求,直到昨晚23:30分我们才在外面吃晚饭,我们也给有限电视台和重庆晚报反应了这件事。但现在还没得到答复。作为一个商家来讲,你们的衣食父母就是消费者,你这样店大欺客,还这样理直气壮的、作为我们消费者讲,我们是弱者,我们的利益和尊严有谁来主持公道。请广大善良的消费者们站起来评评理,站在消费者的利益上共同谴责和抵制巴里皇家水会,不要再去那里消费,纯粹是欺压消费者,给我们消费者一个公平公道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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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4楼铁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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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污了,我觉得作为一家星级酒店的会所,怎么能这么处理问题,只知道推卸责任,连小餐厅饭馆都不如,我以前在石桥铺永辉因地上有水不慎滑倒,工作人员都立即带我去医院照片检查了的,当然费用由超市支付。而这样一个大酒店面对这样的问题的时候,却是如此的不专业、敷衍了事,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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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5楼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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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妖精 (283117599)在 2009年11月1日 21:19:26的发表:
今天接到一批客人——两男两女,在这批客人进来的时候,就拿了很多的贵宾体验卷,因为贵宾体验卷是限周一到周四使用的,今天星期天嘛。我们的工作人员就善意的提醒(当然这也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今天体验券不能抵用浴资(也就是门票)。然后呢,那批客人中的一位女士就开始在我们大厅大吵大闹,说她老公的东西在我们店里丢了。我们的工作人员就问那位女士的老公,问他的锁牌在那丢的。那位先生真的是很理直气壮的告诉我们说:“我又没有乱放,就一直戴在手上的。”听到这话,我真的很想问一问了,你一直戴在手上的锁牌,被人所谓的掉包了,你自己都不知道嘛。。你说你怀疑是我们内部人员作案,那我就想问了,你有把你的锁牌给我们员工吗?你不是一直戴在手上的吗?你说你睡一觉起来,你看起来都30好几的人了,那么大的人,在外面睡觉,要是有人来在你手上拿锁牌你没感觉的吗?还有一个让我感觉很奇怪的是,既然你说那不是你的衣服,那你干嘛还要把不是你的衣服穿走呢?而且也是一样不剩的穿走了呀!而且你说你都觉得我们这不安全了,你老干嘛还老往我们这里边来呀!


你一定人如其名了。

我昨天也去了,正好看见了事发经过,她们一行是四个人,听你们争论中,我得知是你们的工作人员之前再三强调在11月13日前可以使用,他们才会昨天去的,你们作为服务行业,骗人本身就不对了,服务态度也不专业,而且,那位女士也并没有像你说的那样大吵大闹,相反的,我看见你们的工作人员一直在高声阔论。再一个,人家在你那丢了东西,你们不负责的态度,还觉得有理了?你放心,我一定会去宣传你们水会有多“好”的,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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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6楼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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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你是什么职位呀,这么偏袒水会,还是另有“原因”?你们作为服务行业,太不专业了,且不按事实说话,你对得起良心吗?你今年多大呀,长醒没有啊?你家大人没教你礼貌吗?

还有妖精,你连事情都没有搞清楚就乱说话,你说的那位男士,首先,他有把手牌中途应服务员要求递给服务员过。第二,那位男士走的时候穿的是自己家人从家里匆忙拿来的衣物。第三,是你们的工作人员几天前还一直强调11月13日前周五周六周日都可以来用票。第四,第一次看见像你这样赶客的。第五,你这样的态度,能做什么工作。送你一句话:先做人,后做事。把你的名字改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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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7楼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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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据我得知,这家水会最近才开,却出了几次事了。另外,妖精说“我们的工作人员就善意的提醒(当然这也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今天体验券不能抵用浴资(也就是门票)。”但当这位女士反问她们说,是水会的工作人员之前告知可以使用时,这家水会的大堂主管却来了一句“解释权归水会”来敷衍了事,请问,是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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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8楼小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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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一句话,店大欺客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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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9楼Dust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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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所什么XX的
不就是现代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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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0楼漂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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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上面很多人的帖子,按楼主和3楼主主要想向大家说明的是,这个水会的设施及环境都是一流的,但关键是如果在这里消费出现了问题,这个水会就会逃避责任,没有一个为消费者着想的态度,一味的把责任抛给消费者自己,试想如果做为消费者的你,某一天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的时候,对他们这种明知是自己管理不善,又不虚心接受和反省自己,还一口把责任强加在消费者头上,你还会花钱去受罪吗?如果真的这个朋友在水会发生了身体伤害,只是在医院做了一下简单的伤口处理和包扎,包扎完后回到水会,该顾客也没有在其大堂去吵闹,而是为解决问题去理论,她如果是为了点赔偿或者所为的敲诈,她会就这样擅自罢休???她说的每一个细节都是千真万确的哦,你们可以去上面所说的地方去询问是否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和记录(10月26号晚重庆有线电视台、重庆晚报及歇台子派出所民警的记录)。凡是有良心和正义的消费者都会对这件事有一个公正的评判的。

另那个所谓的妖精就是那个姓陈的主管吧,说起话来真的很让人讨厌的,真不知道她遇见同类事情时她的感想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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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1楼小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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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13楼漂之韵为我们说的公道话,所以说公道自在人心。顺便提一下,“妖精”不是那个主管,我上“妖精”的空间看过,她只是个迎宾小姐。不过,不管主管还是“妖精”,她们代表的都是水会的形象,也说明了水会存在严重的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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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2楼常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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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这样的事情,水会有责任配合并协调消费者,当然也包括警方进行破案。因为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自身的声誉,还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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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3楼【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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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那 出来玩要的是高兴
不管谁的错
你个屁门头花瓶还好意思在这里唧唧歪歪
本身就说明问题了
素质管理 连个礼貌都不晓得的话
那就不是素质的问题了
而是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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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4楼~香/love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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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贼鼠一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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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5楼相思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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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玩就高兴点,不玩不要在那里乱惨合,我去那里体验过,着实不错,不过服务员的形象是不啷个好,但必竟是个别,人嘛, 不要要求的那么完美,想想自已在工作岗位上的态度在去说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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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6楼血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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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完全是炒作!现在啥子社会哟,开个水会都要炒作!我遭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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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7楼魔女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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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还在想呢,好久去那里耍哈呢,看来有这么多是非啊,还是先不去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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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8楼才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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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19楼下里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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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事实真相如何,至少这个“妖精”是不配做那会所的员工的。如果我是老总,一定把她开了!就算是消费者说的不属实,你也没必要在这里进行人身攻击!有位网友说得好:先做人,后做事!本是一件不大的事,坏就坏在用人不当!消费者决不是故意来找茬的,如果事情处理得当,态度好一点,我想,是不会有人蛮不讲理的。作为经营者来讲,很多时候,人品、态度就是生产力,是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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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0楼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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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申基的老板要看一下情定大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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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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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像陀屎样。。。看撒子 情定大饭店 嘛 。。。是一个水品得 卖。。不在一个 档次 再朗格 看也。

还不是 垃圾。。 中国的 服务 行业 。。。 路过的 狗都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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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2楼 自信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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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真的哟?囊该从来没听说过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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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3楼 自信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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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麻烦你,那家公司是11月才开业,你是6月过生日去耍的 ,是不是有点不对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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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引用 24楼皮皮~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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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也,我家就在水会附近,我也记得水会是上个月才开业的,那位小姐6月的生日,是不是这个水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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