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说不歧视同性恋的,在生活中多少会有一些排斥吧,特别是男同胞对“同志”们的。
虽然现在社会的宽容度很高,甚至一些西方国家的同性恋已经可以合法地结婚,但我还是要说,同性恋是一个心理扭曲变异的表现,阴和阳、雄与雌,生生相息,这是自然界的法则。又同为生物,除了少数低等植物有同性繁殖的现象外,也只有人类才有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同性恋行为。
我认为,不歧视同性恋,是出自于对人性的宽容,但是这绝对不是一种应该支持的行为。更何况现在很多80、90后的小女生把同性恋当成一种时尚和潮流去追求,这就是是非颠倒,价值观错乱的真实表现。而社会在宽容同性恋的同时,有没有意识到对这些青少年的影响?
PS:看了回帖,我这段话有很多朋友引用,所以我在第七页又深入地谈了几点看法,现在复制过来,让前面的朋友也能看到。欢迎理性讨论。骂人者必被骂!
以下是内容:
我是19楼的sl79。看了这个帖本来没多大兴趣,就随笔写了几句,后来看到很多朋友引用我的这段话,看来支持或部份支持我的朋友也不在少数。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说几句。
这位朋友说得很好,阴阳协调的确是自然界的根基,就像天空和大地,太阳和月亮,白天和黑夜,还有四季的轮替,无一不是这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一切的生命行为,都是在这种平衡之中。这是个基本的客观认识问题,与是不是封建思想无关。
很多回帖的说不赞成同性恋的人就是封建思想,这一点我不认同。什么叫做封建思想?很多人现在就是被这种概念所误导,以为同性恋是很IN很时尚的。难道站在反方的人就是封建思想么?人类在几千上万年的进化史发展史中所总结出来的一些关于道德、伦理、天地万物的准则难道可以在现在一举推翻么?只能说有这样认识的人太幼稚太肤浅了。
再说回封建时代,同性恋在历史上并不鲜见,中国古代称之为龙阳癖、断袖癖等等,西方也有娈童、鸡奸的说法,但是请注意,不管是哪一本历史,不论是以东方或西方的视角和观念对同性恋都是持排斥态度的。至于现在一些西方国家的同性婚姻合法化,一方面是出于对人权的尊重,另一方面则是出于政治的考虑。君不见很多西方国家的总统候选人在宣传他的政见的时候,同性恋政策都是一个相当敏感的话题,对政客们来说,选票就是生命,谁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吃哑巴亏,因此才从政治上有了宽容的环境,但是绝不代表普遍价值观的认同。
最后再说一点,就是回帖中说到最多的所谓“真爱”的问题。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爱情的产生是由于男女荷而蒙的分泌而激发的一种心理反应。这里提到一个前题,就是男女。按照这个解释,你们所谓的同性之爱根本不能称为爱情。只是一种心理或生理上的异变而已。如果同性恋也能叫做真爱的话,那么有些人通过抚摸异性的内衣或其他物品就能获得极大的心理满足和生理快感,有的人对某种动物会产生性冲动,甚至有的人对婴儿或尸体会产生性冲动等等,这些也可以称为“真爱”,也应该得到大众的认同和理解么?因为同性恋跟这些恋物癖、恋兽癖、恋童恋尸癖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由于心理或生理上的某种变异而引起的。
其实我谈不上理解不理解同性恋的问题,因为我对同性恋就是两种态度——对于先天性的同性恋,我报以同情。因为他们也许没有选择,是老天爷的捉弄。对于后天出现的同性恋,我则是BS的态度。为什么?因为后天的有的是因为受过感情的挫折或其他的伤害以及对社会的一些极端看法等等而选择同性恋,这是一种不负责任逃避现实以偏代正的行为。另一种就是那些因为好奇或觉得好玩觉得时尚而故意去当同性恋的,这种人只能说是脑残,不说也罢。然后外面看到同性恋,我基本是敬而远之的态度
我知道我写这些肯定会招来满天的口水,但是不要紧。因为我的看法也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主流价值观的看法。这个帖里面支持的人很多,这也很正常,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我只是善意地提醒同性恋者,违背最起码的伦常道德的行为,注定得不到认同,也不会长久的。就算在上帝的眼里,或任何一种宗教的教义里,这都是一种罪。一群可怜的人啊,愿上天怜悯你们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