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态青春。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慕容劫
本人出生于八零年代蜀地巴山深处的一个偏僻小山村中,自幼家境贫寒。
由于爹娘没啥本事以种田勉强维持生计,所以在我很小的时候就预示到自己这辈子将烂混终生。
但是我从来都没有怪过谁,我想这就是我的命。
比如我家那条黑狗虽然每顿饭都吃不饱,但它依然凶悍无比,见着陌生人就狂叫不止,无怨无悔地担任我家的保安工作。
从来没有埋怨过自己的娘为什么是条狗,而不是一只人见人爱的大熊猫。
因爹娘整日要去田里劳作,我很小就懂得自力更生。
三岁起就开始自己擦屁股,包括有时忘记擦,或者就是因找不到合适的树叶而放弃擦。
四岁起早上就开始自己穿衣服,包括偶尔把裤子穿反或穿鞋不分左右。
导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坚定地认为鞋子就应该反着穿,因为我感觉那样很有型。
五岁起每天早晨便一个人步行半时辰的山路去上学。
一路上我看见别的同学都是爸妈背着去,到了学校大门口之后还有一串麻辣串儿可享用。
对此我并不感到委屈,因为我喜欢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感觉,想干嘛就干嘛。
想偷人家桔子就偷,想捣鸟窝就捣。还有就是到了学校之后我可以趁他们父母离开之后从他们那儿抢到麻辣串儿吃。
因为我的刻苦学习,六岁那年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张奖状。记得那天还下着毛毛雨,一放学我就拿着奖状一路狂奔。
虽然路上我摔倒过很多次,本就破旧的衣服上沾满了污泥,鞋也掉了,可我并没有哭泣。
光着脚到家之后我欣喜万分的将奖状递给我爹,然后就在一旁静静地等着他奖励我一块钱,我好去买一盒鞭炮去水沟里炸鱼。
结果等来的却是父亲猛烈一脚,大声训斥道:你个龟儿子,昨天才换的衣裳,今天就整这脏,老子一脚剪把你娃儿轰到粪坑里去。
我晃晃悠悠的从地上爬起来,擦了擦鼻涕,抠了抠屁眼,竭力撕声道:你说了的,等我得了第一名就给我一块钱。现在你却耍赖不给,你不讲信用,你不是人。
父亲二话没说上来又是一脚,怒吼道:你个哈狗日的,老子不是人是啥。你娃再哼哼唧唧,老子弄你。
我没敢再问他要钱,默默走开了。
从那天起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学习再好也没屁用,粘满墙壁的奖状也得不到一文钱,我照样得挨揍。
那天以后,从此我不再专心读什么鸟书。
开始不断的去果园偷人家的水果,背着家人下大河里去洗澡,逃课去街上和那帮二流子混在一起。
日子久了,学习也就变得一塌糊涂,不过对此我并不在意,因为爹娘也从没在意过我,而且我认为这样还挺爽。
每当看到同学们有零食吃时,我就拿出偷来的苹果和他们比谁的个儿大。
每当他们欺负我之后,我就去找街上那帮二流子来揍得他们落花流水。
每当他们故意在我眼前炫耀他们的新衣裳有多漂亮时,我就往他们身上甩鼻涕或者吐口水。
就这样,小学六年我就这么混了过去。
六年中,虽然我受尽欺负,受尽嘲笑,可我也从来没吃过亏,以牙还牙,整得那帮龟孙子哭爹喊娘。
我只要一想到要和他们干架或骂娘,我就冲劲十足,乐此不疲。
我开始变的坚强,不畏惧任何东西,包括父亲的大头皮鞋。
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我混逐一辈子的一个小小起点,我必须忘记猫尿是个什么东西。
我一个人闭着眼站在屋后的悬崖边,紧攥着满是泥泞的瘦小拳头,发誓这辈子绝不流猫尿。
等我发完誓睁开眼看见悬崖下面正吃草的老水牛时,我发现自己已经不尿裤子了,而且站那儿已经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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