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激励我市新闻工作者更加深入地采写新闻作品,更加全面地对外报道汕头的发展亮点,更加生动地宣传汕头新形象,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的2008年度“汕头新闻奖特别奖”评选活动将于近期举行,现开始接受作品申报。
凡2008年度各驻汕新闻单位、本市各新闻单位的新闻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业余作者在中央、省级及境外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表的正面宣传汕头的新闻作品,包括消息、评论、通讯、特写、连续报道、现场报道、录音报道、新闻照片、专版等,均可参评。
参评作品的申报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市直及区县、各新闻单位以及驻汕各新闻机构的作品申报经单位审定后集中报送,各区县新闻秘书及业余作者可自行报送。受理单位为汕头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电话88437320。评选通知详见汕头宣传网。(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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