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希望这里是一个“家”,但我们只是让这个“家”有了外形特征,需要大家一起住进来,把你们的生活放进来,添桌子,置家电,让生活的色彩流淌,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
在这里,大家可以诉说不幸与坎坷,也可以与我们分享幸福与感动,不论高兴事、烦心事、感动事、新奇事,早报全体记者都是你们的真挚朋友。
当然,也希望大家多提建议,让我们的家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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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5日晚23点,一名29岁男子从其女友家卧室窗户摔下4楼,半个小时无人实救,最后该男子死亡。警方告诉死者亲属该男子系高坠死亡(大英县刑警技术鉴定)。只简短的4个字就打发了死者亲属。到底是意外失足还是被人推下楼的,警方也没有明确说辞,就连公安局内部也是传言颇多。
死者亲属对其死因提出诸多疑点,警方却以已经结案,叫死者亲属自己去找证据,并告之不予立案。
死者系宜宾县人,来大英县做生意,家人具是农民,没有任何的黑白关系背景。
死者生前与人介绍认识了一名陈姓售楼小姐,该女对任何人都说她已离异,据警方说,事发当晚,死者送陈姓女子回家,并在其家里小坐,10分钟后,陈女的丈夫与另一个朋友赶到,在门外大声吵闹威胁,不知道什么时候死者就从陈女卧室的窗户掉下楼去。据刑警技术部门称在窗台上发现了死者的手指印和一个蹬在外墙上的脚印(疑点1),并未在陈女家发现打斗痕迹(疑点2)。这就是警方给出的解释,并称,此案并不算是一个案件,只能算是一个事件。警方也并没明确的告之死者亲属,死者是怎样从陈女家摔下去的,并怎样摔在了人行道外,只告诉了死亡结果。
疑点1:陈女,是某地产公司的售楼小姐,这个地产公司的老板之一的老公就是公安局纪委的.本人没有证据证实他有没有介入这起事件.
疑点2:
死者的尸检报告是在2月27日上午9点做的,110接到报警,刑事部门到达出事地点时,死者已被送往医院,送到就死了,然后尸被送往火葬场。请问,警方如何在2月26日对死者亲属解释时就得知窗台上的指纹跟脚印是属于死者的?(推测出来的?)
疑点3:
警方称在陈女家并未发现打斗痕迹,但在陈女在警方的笔录中称,当她发现死者坠楼,就冲下楼去求救,被其丈夫拉回家中对她进行了殴打,既然有了殴打,必然就有拉扯发生,请问,警方如何又说在房中并为发现打斗痕迹?或者说警方如何能确定打斗痕迹是与死者无关的?疑点4:
死者家属找当地派出所要一份不予立案的手续,派出所一推再推,让家属等,最后告诉家属要等刑警队的通知.而事发后进行尸体解剖一苏姓警察说这个根本不算是个案子,只能算是个事件!
疑点5:
为什么出事之后警方没有拨打大英本地的电话号码(手机在警方手里),陈女也知道死者在大英有朋友的。为什么电话会打到死者宜宾乡下的家中?出事的时候是晚上11:15分,警方联系到死者家是在凌晨4点,5个小时中,警方在做什么?(是不是在帮陈女及其丈夫编口供?以逃脱罪责?)
疑点6:
死者并不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并非一个身体残疾者,他有正常的思维能力。警方解释据他们了解是陈女的丈夫与朋友还没有进门,死者就摔下楼去了,请问,一个思维正常身体健康的人怎么就自己去摔下去了?
疑点7:
死者亲属从警方手中取回死者的手机时,没有找到手机卡,手机卡最后从从死者的裤袋中找回。陈女解释是死者的手机没有电了,借用她的电话把卡放到她的手机中用过,但从警方拿回手机时,其手机却是有电的?难道人死了,手机的电也有了?
疑点8:
陈女称死者是第一次晚上去自己住处,自己并不知道其丈夫会回家。但是,当晚陈女与死者吃过晚饭,由死者朋友送回死者住处的,最后是什么原因让死者去到陈女家的?为什么这么碰巧,第一次晚上去陈女家,且到家不过半个小时左右,其丈夫也带朋友赶到了呢?
疑点9:
据律师了解,在警方的笔录中看到,陈女丈夫不知道她家里有其他男人,只是猜测恐吓,并未针对死者。如果陈女丈夫并不知道另有男人在家,又怎么回特地带一个朋友去闹事呢?
疑点10:
在警方的笔录中,律师了解到这是死者第1次去陈女家是去吃午饭,这次是第2次去她家。既然是第2次去陈女家,又怎么知道窗台外有一处可以立脚的窗沿的?
疑点11:
所有的说辞都是警方说的,当事人的口供也好,材料也罢,死者的亲属也看不到.派出所的人说这是民事案件,他们有权利不给亲属看.那不是官字2个口,什么都由他们说了算了,
如此多的疑点只是不懂刑侦的外行人都看出来的,难道,警方专业的眼光没有看到更多的问题?
另有传言:
①死者是被人抛下4楼的,不然怎么能摔那么远?具体距离只有警方
死者被与陈女当时脱了鞋子准备上床,陈女丈夫ZL与朋友冲入房中,用凳子击打死者腿部,头部,将死者的左腿打伤,颈椎打断,看到人不行了,从4楼上扔下去的。
②邻居听到陈女冲下楼大声叫喊杀人了,但事后在警方笔录中并没看到这句话,但也找不到人出来证明陈女到底有没有说过这句话。
③陈女与其丈夫朝中有人,故而能只手遮天。
传言版本很多,由于找不到证人,找不到新的证据,死者亲属在派出所所长的建议下,将死者火化。死者的父母,孩子以后该如何生存?如何来为死者讨个公道?难道只有等老天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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