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08年7月18日早上8.29分骑电瓶车到在牛沙南路(沙河边),突然觉得背后有人拉我的挎包带子,我转过头去,就看见有把刀,下一秒钟我的挎包带子就被割断,随即包就被飞车贼给拿走了,整个过程不超过5秒钟。
之后报了警以后,在派出所里录口供,按手印大约用了3个多小时,在监控录像里清楚的看到了我被抢的经多,事隔4天,我天天晚上做噩梦,光天化日之下,早上8点半啊,各位朋友,这个时间是上班的时间啊,都能明抢,连续几天我都不敢再走那条路。
公布此消息,只是希望有背包的女士能加强警惕,不要随意把包被在身上,一定注意身边骑摩托车的人,这样的事情在当天这个飞车贼连续作案两至三起,(飞车贼在五桂桥一带将以女子和我一样的挎包以同样的方式盗取后,沿路从沙河边至牛沙南路将我的挎包抢夺)。
试问我们的安全还能有什么样的保障,光天化日之下,人民的财产安全怎样得以保障,我们的人民公安啊,不是不相信他们的办事能力,是确实不敢恭维,再次提醒各位女士上下班路上尽量把包放在前面,不要背在身上,请引以为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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