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号一位郭刘娣到北海副食店铺购买了30斤大米,并且要求店主送她回家,在路途中因为下雨天路滑,而不幸发生意外事故在送往武警医院路途中死亡,而店主蔡锦雄右手严重性骨折.双方私了之后到交警部门结案,但增城市公安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之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与2008年06月25日12时将涉嫌交通肈事的蔡锦雄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广东省增城市看守所 ...店主蔡锦雄是一位省家爱家善良好心肠的人,10年以来依法纳税,城信经营,一家大小都是靠他们两夫妻来维持家庭,家里有一位老人,小儿子在读高中,大女儿在外打工.现在拘留了蔡锦雄家庭状况很差,是因为赔偿郭刘娣其家属的赔偿款,店铺只有他妻子一人照料.一般情况下购买30斤大米都不上货上门,蔡锦雄是出于好心,可怜那位老人家才送她回家的,是无偿的.居然这件事双方都已经私了了,而且死者家属都承诺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蔡锦雄被拘留,现在全福和人民反映的意见很大,对蔡锦雄太不公平了,蔡锦雄都和死者家属私了了,为什么还要拘留,再说蔡锦雄因为买家的死亡而一直过不了自己那一关,并且事后患上了精神分裂证,而且右手还没有痊愈,我在这里恳求你们网开一面,不要追究蔡锦雄的法律责任.我的手机13533973682能帮上忙的就发信息过来吧.希望大家做做好心转发此信息,也可以到空间里投票:http://user.qzone.qq.com/278093682/blog/1214731756希望能让人大或者法官看到,网开一面监外执行...在这里谢谢你们,好心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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