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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年8月启动对川棉厂和五冶/攀成钢生活区搬迁安置试点之后,成华区东郊企业生活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将从现在开始全面启动。昨日,成华区对外公布1月9日出台的《东郊企业生活区危旧房改造惠民工程搬迁安置实施办法》。根据《办法》,每户惠民套内建筑面积适当增加了5~10平方米。

  安置办法五大片区皆适用

  成华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巴介绍,以前的搬迁安置政策只适用于试点的川棉厂、五冶(攀成钢)生活区。现在的办法适用于五大区域,分别为万年场片区、府青路立交桥片区、建设路片区、双林路片区、府青路片区(具体实施范围以实际规划范围红线为准)。

  公房合法使用人纳入政策范围

  新的搬迁安置实施办法仍坚持“一套旧房换一套新房”的政策。和过去不同的是,新的惠民政策明确了安置对象和安置人口。

  根据规定,除成华区东郊企业生活区危旧房改造范围内被改造私有房屋所有人属于安置对象外,改造范围内被改造公房的合法使用人也纳入了搬迁安置范围。其中安置人口以搬迁改造区域截至2007年3月31日前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人口为准,并同时符合三个要求:户主及配偶、户主的父母、户主的子女;2005年12 月31日以前入住并一直在此居住;在成都市其他地方无住房且没有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据介绍,此次政策明确后,将有大约1.8万户近7万名居民搬进新居。

  每户惠民面积增加5~10m2

  试点过程中,成华区调查发现73.77%的群众反映无力承担1万元以内结算补差。因此,这次在搬迁安置标准上进行了适当增加。

  安置标准面积以被搬迁改造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基础(违章搭建除外),每户适当增加惠民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原地安置惠民面积由原来的增加10平方米调至增加15平方米;就近安置由原来的增加15平方米调至增加25平方米;异地安置由原来的增加30平方米调至增加40平方米,比试行标准增加了5~10平方米。

  为增加群众居住面积,此次还规定,被改造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增加惠民套内建筑面积后,安置对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不足16平方米的,适当增加安置面积,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安置标准面积为被改造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惠民套内建筑面积与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平方米而补足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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