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形象图片

访问QQ空间
QQ聊天
个人信息
这几天关于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新闻不断,可惜俺这几天一直在外地考察,没顾得上上网,结果就觉得自己像刚从火星回来的一样,这个“天翻地覆慨而慷”啊。
 
别的不说,单单说说这两天关于小产权房的新闻。要不怎么说中国的一些ZF部门活力充沛呢,这几天的国土资源部就表现得特别充分——先是某国土部负责人透露“符合规划的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仅仅过了一天国土部便申明媒体报道不实,并再次申明对小产权房的“严禁”立场。这不成了两岁小孩的阴阳脸了么,说变就变!
 
要说媒体纯粹空穴来风,编造新闻,我个人是持怀疑态度的,敢冒着欺骗7亿农民兄弟和5亿多城市中产以下居住困难人民群众的感情,编这样的弥天大谎,那还不得判个宫刑,切了小GG游街示众的?
 
如果不是新闻媒体在胡编滥造,那我们只能看作是国土部在这样重大的政策面前食言而肥。当然,在本次小产权房所表现出来的政策“变脸”中,我们还是可以感受到其中的一些基本矛盾面,以及在这些矛盾面背后所表露出的基本信息。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看一下小子在前面所写的一篇关于“成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的评论,这里面就说到了小产权房矛盾的根本——集体所有制土地如何存续的问题。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最大的不同,它是中国在土地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新中国建设中,对于农民阶级为新中国的革命事业所做出的巨大牺牲和贡献的报偿,是中国ZF兑现(让农民获得土地的)承诺的结果。
 
集体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相关物权,就好象毛主席的那1.3亿稿费一样,都属于不可侵犯的。而且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农民接受ZF改造,把私产土地转变为集体所有,已经做出了巨大牺牲。因此,ZF至今还在农村小产权房问题上说三道四,挥舞大棒,本身就是缺乏道义的行为!
 
话说回来,集体土地的本质就是本经济区域内集体所有制成员共同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相关物权,ZF在其中扮演的仅仅应该是生产经营的指导作用。
 
这样说的话,由集体经济成员在自主经营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小产权房,这应该是集体经济组织自己的权利,集体经济成员出售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获取相关收益是天经地义的!
 
如果因为打破了ZF在土地供应方面的一家垄断,抢了垄断衙门的市场份额,就挥舞起行政大棒,甚至开动推土机去强拆,这本质上就是一种强盗行径!
 
说了这些,关于国土部在本次的小产权房发言中提出“收取相关土地的出让金而让部分符合规划条件的小产权房扶正”的说法,从法理上也就说不通了。
 
集体经济组织在售出小产权房的过程中本就包含了构筑物价格和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两部分了,只不过小产权房内包含的土地出让金是支付给这土地的真正主人——集体经济组织而已。
 
因此,ZF打算通过多收取一次土地出让金来使小产权“转正”的思路,说好听点,这叫“重复收费”;说不好听,这就是巧取豪夺!
 
也许正是看到本次小产权房转正说法中法理不通的地方,这个刚刚开了一天的口子才被紧急叫停了吧。这也就罢了,反而还诬了新闻媒体一个报道不实的帽子,这一桩风流罪过……真正冤枉了哉。
 
当然,本次的小产权房“盲动”,在我看来,决不是全无意义的,相反,它可能酝酿着我们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未来可能发生的巨大变革。
 
对于这些变革,我认为可能发生在以下方面:
 
一、集体经济成员的全面居民化
 
现在的农民,就因为通过集体的方式占有土地,反而长期在国民地位上处于二等公民的位置: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社会保障标准等等方面迟迟难以和城市人口看齐。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然而从社会发展历程来看,因为所有制关系而人为制造两个阶级,激化阶级矛盾的做法已经违背了我们和谐社会的本意。
 
从长久来看,集体经济成员、全民所有制成员,乃至私营等各种经济体成员,只要为国家创造劳动价值,就该一视同仁。和谐社会,各类所有制经济成员的全体公民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就像现在许多城市新区发展遇到的问题一样,一旦城市规模扩大,农村、城市所有制隔阂取消,那农民手中的土地如何处置就成为核心问题了。
 
二、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关系处置
 
直接把农民土地转性,收归国有,也许是最简单的处置办法,但按照目前这种集体土地赔付标准,对于农民而言,这种办法也是最不“人道”的。
 
目前一些城市的新开发区正在尝试一种新的土地流转模式即让农民拥有土地的股权,然后将集体土地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开发、建设,让农民能够长期享受到土地增值的收益。
 
通过这种办法,不但避免了弱势群体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被剥削的不利地位,反而让农民可能在城市的发展中受益,并迅速完成生产生活方式城市化的转变。
 
未来,ZF、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土地投资方,几方通过市场价格确定股权比例,平等分享集体土地升值收益的思路也许将为未来的“第二次土地革命”打开新的方向。
 
三、如果实现土地私有化,公有制主体会改变么?
 
目前,已经有一些经济专家提出,土地溢价收益已经成为中国ZF最大的“横财”。如果整体评估现有国有土地资产价格接近100万亿的话,每年其溢价收益即达到5-10万亿(达到国家GDP中值的30-40%),如何让老百姓能够公平地享受到这部分收益,全体人民都看着呢。
 
也许集体土地改革可以给我们带来这样的试验条件。
 
还记得20年前那个从个体经济、集体经济开始,最终席卷国有经济的股份制货币化改革风暴么?事实证明,当我们当初关于国有资产股份化、货币化改革会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担心是多余的。在这场国营企业股份化、货币化改革的过程中,国有资产通过资产盘活,加强流通、市场化融资等手段,不但没少,反而越来越多,国有控股经营企业的发展让中国ZF成为全世界最“有财”的ZF。
 
这样看来,盘活土地资产,让土地资产货币化、股份化,中国的公有制经济主体不但不会变,ZF还可以仗势其对土地资产的绝对控股权做到赢家通吃的。
 
现在,集体土地就是这么一个上好的试验品,让中国最大的这块资产活起来,也让农民在集体所有制成员的包袱中得到解脱。
 
咱们不是一直在说摸着石头过河么?小产权、大土改,这个石头也该摸摸了……
 
最后一个问题:小产权房改革,会成为土地全面市场化改革的过河卒么?
 
在这个问题的基础上,让我们做一个畅想:如果我们承认中国越来越大的流动性过剩是来自建国近60年来分配制度的结构性失衡,如果中国越来越大的M2总量是ZF对国民债务赖帐不还的集中体现时。
 
把土地还给人民好了……

回到帖子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