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独自一人来到成都,遇见了以前认识的朋友赵欣,和他一番长谈后就来到了龙泉。后来就在龙泉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建厂,取名为成都龙泉欣雅丽制漆有限公司。办厂初期人手不够,资金不够,我又叫了一位朋友小向来。我和小向投资占股份4成,我任总经理他任副总经理,法人代表赵欣任董事长占5成股份。一切都在正常进行。2004年赵欣在我们不知情时转让了他的股分给一位当地很有背景的叫李晓林的人,李到工商局冒我和小向2人的签名非法变更了我们的股份(警方有讯问笔录证实)侵吞了公司。并于2005年将公司十几万平米的土地和4000平米的厂区建筑以475万元的价卖给一家种子公司,2005年8月我们到成都龙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警察说三天后就抓人,叫我们不要与对方联系,但一等就是一百天,多次催促,到了12月才以涉嫌诈骗和涉嫌职务侵占立案,当时的副大队长林方水说:“立了案又怎么样?拖你十年八年都是正常的!”当时我不相信他的说法,事过快三年了,其间多次去问,答复都一样!“我们在办,等一等!”我真的服了,他真有先见之明?还是见惯不惊?西方国家宪法规定私人财产依法保护神圣不可侵犯,我国公民的不应该就成为一句空话吧?法律需要人来制定法律更需要人来执行,当制定法律执行法律的人肆意玩弄法律时法律早已不存在尊严可言,遵守法律成为最可笑的事情,遵守法律的人成为最没有意义的数目字,这样的法律既惩戒不了恶,也无力维护善。顺便说一句,这一年多次找过分局副局长郑刚,匡局长,市局法制科,区长热线,市长信箱,阳光热线直播(说了一半就被主持人掐断了),真是晕了。我们彻底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地方保护也不是保护非法的啊,都在倡导和谐社会,和谐=(禾+口)大家有饭吃+(言+皆)大家有话说。这里边远的西部难道就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呢!看来只有无尽的等待了!!!恳请朋友给点帮助,指点一下。万分感谢!本人电话:13981580883,QQ:1398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