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 回帖 引用 楼主: 狂人泪
今天到红十字会去,以公司的名字准备捐送一批衣物,结果被告之以公司的名义捐物资要交税,我瞬间郁闷!
后来到税务局了解说是捐物资就相当于销售物资,所以要交税。我当时就无语了。最后东西还是捐了,税也交了,不过心里始终不是滋味!
回帖 引用 1楼塞外飞雪
回帖 引用 2楼邊緣人
回帖 引用 3楼若阳
回帖 引用 4楼︻&▅▆▇◤
回帖 引用 5楼案发现场
回帖 引用 6楼如梦如烟
回帖 引用 7楼莪还愛尒!
回帖 引用 8楼’._&伈sǐ,
回帖 引用 9楼.|祢San媽
回帖 引用 10楼影子
回帖 引用 11楼千与千寻
回帖 引用 12楼月耳~~~~
回帖 引用 13楼自由人
回帖 引用 14楼梦如烟
回帖 引用 15楼心已被冷冻
郁闷!心寒!更为全国的人民心痛!
有点良知的人就不会做出这样猪狗不如的事情的!
如此以来,还如何“服民众”?
回帖 引用 16楼fg
回帖 引用 17楼三峡情缘
回帖 引用 18楼草上飞
回帖 引用 19楼真爱
回帖 引用 20楼£毁ぁ
回帖 引用 21楼-
如果是真的有点过分,不应是这样,
好象不对吧,我也是公务员,可没听说这样的事.可以再咨询一下.没这样的规定哈
回帖 引用 22楼星夜起舞
回帖 引用 23楼-
回帖 引用 24楼忧郁@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