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一个农民工头的啼哭”<?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o:p></o:p>
2008年6月,王某某夫妻俩经朋友介绍找到我,说要搞房地产开发,他和我说是他的一个朋友给他介绍说我的施工做的好,而他们不懂这个,所以他们夫妻才找到我,想让我承包他们要建设的南湖阳光水岸小区(原名为龙湖小区),我当时很忙,所以就没有答应他,然而没过几天他又联系我,然后还让那个认识我们两个的朋友说情,所以我就答应了,毕竟我和王某某都认识十几年了,不答应也有点不好意思。<o:p></o:p>
在2008年7月3日,我们就签定了正式的合同,合同中我们共签定了南湖阳光水岸小区的八幢住宅楼,先盖两幢。合同中规定基础完工后付工程造价的15%,主体完工后付工程造价的20%,主体粉刷完工一半后付工程造价的2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除了保修金以外的其它剩余费用。<o:p></o:p>
7月18日工地开工,当两幢住宅基础完工以后,王某某要求更改图纸,于是我工地停工,图纸从新设计。由于和他是朋友的关系,当基础完工的时候也就没有及时向他索要施施工费用的15%,等到了一楼的墙砌筑完了,才向他追要工程款项。但是他却说,大家是朋友,你和你老婆说说让她借给我两百万投资,我当时就想坏了,不会是没有钱而拉我用我的钱投资吧,但是我有什么办法呢,工程建到这个时候我已经投资了一百多万了,真是进退两难呀!我只有等待了,毕竟我也要对我的工人负责的。总之,在我施工期间由于王某某的问题,我工地无故停工多次,在2008年底,他把小区让给了一个江西的老板投资,江西的老板给了他两百万,然后他们夫妻俩拿着钱就消失了一个多月,而我的工地由于没有钱给工人开工资,也没有钱付材料费用,而停工了一个多月。光施工图纸就前后更改了6次,本来为期6个月的主体工程竟然干了一年都还没有完工。而我的工程款项总共付了29次,都还没有付完。而由于停工和其他原因所导致的损失就有几十万。由于施工图纸的多次更改,使我的工程造价和合同不相符,又由于现任小区的投资者要求我使用市里的资质(以前签定的合同是县里的资质),所以我多次通知王某某从新签定合同,但都被找各种理由回绝。<o:p></o:p>
在2009年初,王某某通知我,说剩下的工程不让我做了,从新承包给别人了,我心里不服,多次去找王某某理论,但是未果。在2009年6月,我给王某某打了个电话说再找他谈谈,他说可以,我问他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他说你定,最后我在约定的地点见到他和三个人一起来了,我说这个事情你怎么处理,他却说这个事情他已经给别人了,他让我去找那个人谈,我告诉他说我的合同是和你签的我就找你谈,他说黑道白道你选一个,说着就要和我打架,我看他们人多,也就没有敢和他多说,就走了。那时心里想,我就不信你不出来,我就在大街上等你,我就不信你还能在大街上行凶。等了一会,王某某和他的朋友就开着车出来了,我就走上前,站在他的车前不让他走,他和他的三个朋友就都走了下来,样子很凶狠,我就和他的三个朋友说,如果我讲的不在理你们几个打死我我都不会说什么,于是我就把我和王某某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和他们讲了讲,三个人听后都走了,就剩下王某某一个人,王某某看是走不了了,就打110报警,然后警察就来了,来询问情况,王某某告诉他说我拦着他的车不让他走,然后警察就问他为什么不拦别人的车只拦你的呢,这个时候王某某才说是合同纠纷,人家警察说合同纠纷应该去法院。后我们就坐派出所的车到了派出所,经过派出所所长的调解,王某某说明天愿意和我一起到工地好好的谈一谈,而派出所所长为了使我们的事情能够很好的解决,所以也说明天也去工地,和我们一起把问题解决。第二天我去工地没有见他,就给他打电话,他气势汹汹的说他在法院,我去法院找他也没有找到他,原来那天是星期天,结果那天还是没有见到他。<o:p></o:p>
2009年6月27日那天,他让其他的施工队进入工地开始施工了,我就去找这家的施工队的经理问明情况,给他看了我的施工合同和其他的相关的手续,那个经理说,他也和王某某签订的施工承包的合同。从那天起我就没有找到王某某,一直到工地的其他建筑开工的那一天才见到他,但是他见了我后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说。当时我气的病都犯了,所以我就做在开工的地上不让他开工,他又打110,而派出所所长带了两个警察来了,他们来过几次,这些情况他们都知道。<o:p></o:p>
经过调解,我和王某某协商,由于王某某违反合同约定,他答应赔偿我的损失,于是,在2009年7月17日我和王某某签定了一个附加的协议书,且有证人。在协议书中讲明,王某某赔偿我其它六幢未建住宅的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8月10日前付清;已建两幢的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本协议是一式三份,我、王某某和证人各一份。<o:p></o:p>
2009年8月6日,王某某打电话让我夫妇两个去拿钱,但是没有想到的是迎接我夫妇两个的却是防暴大队的人,他们直接把我们拘留扣押了。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人家早就等着我夫妻俩个了,我的家人知道后,多方活动询问都没有任何结果,他们只是把我老婆给放了,其实我的家人都没有什么文化,都是农村出来的,大家都以为我们又没有犯法,应该也没有什么大的事情,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我家的人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原来王某某是我们县公安局局长的老表。于是我们就托人说情,毕竟我们老百姓惹不起官家呀!说起来好笑,说情说到最后,在2009年8月22日我等来的却是一纸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逮捕的理由就是敲诈勒索。说句实话,到现在我还没有搞明白我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敲诈勒索什么人了。<o:p></o:p>
事情出来后,我家人多方奔波,并询问有关律师和专业人士,大家都说我们的合同和一切手续都是合法的,我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我就是想不通了,难道我们这有理的反而成了阶下囚,没有理的却可以逍遥法外,难道这就是应了老一辈的人说的那个“朝堂有人好做官,朝堂无人莫伸冤”吗?难道我们老百姓就应该受到这样的冤屈也无处可伸吗?就因为人家是某警察局局长的表亲吗?那警察局也不是他家开的,他们也太仗势欺人了。<o:p></o:p>
现在我工地的工人还有许多没有发完工资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好,我现在还在拘留所里,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我们这些农民工整的都是血汗钱,也都等着这些钱救命,谁的有父母儿女,难道我们只能任命吗?现在是法制的社会,对于这种目无法纪,仗势欺人的人,就算拼到死我都会和他拼到底。<o:p></o:p>
以上文章是真实事件,这是我一个亲戚真实遭遇的,我是以他老婆的叙述而整理出来的,现在我们这些他的亲人也不知道要怎么帮他才好,我们家为了这个事情也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现在大家都在想着卖房子。我们也咨询了一些有关人士,他们让我们找律师,但是我们却没有任何办法,我们也找了一些中间人去找王某某说情,但是人家放话说人家有人就关着我们的亲人,一直关到他的工程搞完为止。现在我们实在是没有什么办法了,请广大的朋友们,帮帮我们,给我们指条明路。<o: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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