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 还 敢 去 河 间 做 生 意
9月4日,公司派我去河间给左立林修机器,修完机器,客户就叫了一个叫王朋的人送我去车站,在去往车站的途中,他就告诉我自己想买机器,并且还说,看过我们的机器,就问我你们三润才的47A型的不带外包装的机器多少钱?(由于当地以前买机器的客户,基本上买的都是裸机,也就是不带外壳可以省点包装的钱),然后我就给他报价,他还让我给他留下一个联系方式.
过了两天,也就是在9月6日,我去承德出差途中,接到他的电话,说需要两台裸机,还说要的比较急,让我们尽快准备,我就让他往公司帐户上汇了5000元定金,他当时说,能不能让少汇一点,我就说,这是公司的规定,他也没怎么犹豫,很爽快的答应了。
早上6点,机器就到了河间,西环菜市旁,我就给这个叫王朋的打电话,让他来接一下,过了大概半个小时,来了3个人,然后让其中1个人带我回他们村里说跟他一起去取款,于是我就和货车司机随他们到了一户人家的院里,刚到一会儿,王姓客户就回来了,还带了4,5个人卸货,(其中一个人我认识是公司的老客户,用的也是我们公司的设备)。这时,我就按公司规定提出让王姓客户跟我把合同和送货单签了,但是他一个劲的说,没有关系,等货一卸完,我就把钱给你,到时候合同一起签,我当时听他那样说了,也觉得还是挺爽快的,也就想了想没有说什么,后来王姓客户又推说这个地方小,说我们货车太大进不来,需要用三轮车转一下货,我们的货车上本来就备好的叉车又把货转到了小三轮上,卸完货后,货车司机说该走了,就让我们结一下运费,当时我身上钱不够,就让客户先把机款付了,我才能把运费给付了,但是他告诉我,他刚才就是去取款,忘了带卡,下午就取给我。那时也才早上9点多,我就说你把运费先给付上吧到时机款里边扣,他说身上也不够钱,就让我跟他去拿,正好货车司机也是走同一条路,也就跟着一起去了,拿着钱司机就走了,客户关心的问我还没有吃早饭吧?让我跟他一起去,我想待会还需要调试安装,肯定得先添饱肚子.
一吃完饭,客户就变了脸说,打电话叫你们经理来吧,今天这机款你是拿不到了啊,当时我就懵了心想,这个人怎么这样啊?这到底怎么回事啊,就问他,为什么啊?他说左立林那里的机器他是有股份的,(但是毫无证据证明他们是合作关系)说我们公司的河间办事处拆了以后,维修不方便,给他们造成了损失,让我们先把赔付损失的事谈好后,再谈付今天这2台机器款的事,还说现在机器我已经放好了,你也别想看到了,你如果要机款就的把左立林那里的损失赔好了再说。当时我马上意识到这摆明就是诈骗,马上就打110报了警,并打电话回公司等待我们公司经理过来处理,当天晚上6点多,经理到了河间,一到就约那个自称王朋的人见面,见面后,客户还是重复声明必须先赔偿损失,再谈付款,损失大概是3-4万元左右,并且承认机器就是他拉走了,明天就开始使用新机器印刷了,还说,要不然你就告我吧,后来经理看到他这种态度,知道没办法继续谈下去,只好先走了。
9月13日早上9点多,经理和我去了河间市公安局报案,他们说那个地方不归他们管,叫我们去找城郊公安局,我们到了城郊公安局以后,又告诉我们让我们去果子洼乡派出所,去了那,人家还是说不归他们管,而是归河北乡派出所管,我们随后又到了河北乡派出所,我们进去后,一个没有穿制服的中年男子接待了我们,并让我们说说是什么事情。我们就详细的将前因后果详细的说了一遍,他也就用了一支不到5厘米的铅笔记了几行,,估计是铅笔短了不好写的缘故,在记的同时还时不时发出不耐烦的叹息声,,这时又进来了一个年轻点的,进来后,扔了一支烟给正在做笔录那个人,两人就自顾自点起烟来大声的聊起了天,这时我才也看见屋子不远处的墙上立了一个牌子写着“严禁吸烟”,平常看到有的地方挂着也没有什么,不知为什么啊,那天看起来却非常刺眼,那个年轻人继续和做笔录的聊着,我们也在继续诉说我们的遭遇,这时窗边又出现了一个人,又问了下做笔录的,也顺便问了一下我们发生了什么事?做笔录的就开始介绍,这就是我们的所长,我突然感觉所长在听到事情后,他的声音和表情都变了,接下来说的话,我的心就更凉了,“你们这个事,我已经听说了,我们管不了,得去找法院。”(一件昨天才发生的事,我们现在才报案,看来事情并不简单。)这时我才想起来,昨天上午,客户打过一个电话,电话这头就听客户说:我们只扣了机器没有扣人,挂了电话后还跟旁边的说,派出所的人我都认识,这还不跟自家开的的一样,有什么好担心的!想到这,我就支了一下经理准备离开派出所,在这里待着也没什么希望,。这时笔录的人极不耐烦的说,笔录做完了,你们可以走了。这时,经理问报案的人我们是不是还需要身份证登记啊,那个人才慢吞吞的接过我递去的身份证,记了一下。我们无助走了出去,想着这就是为人民办事的地方啊?怎么让我的心觉得从未有过的冰凉.
回到河间市,我们去咨询了刘占明律师,他建议我们去找客户帮忙调解一下,看能不能够解决,经理立马就打了电话约客户,那客户说不到河间谈,到肃宁的华杨酒店谈,。
在9月14日下午2点多,我们如约到了华杨酒店大厅,律师就问了那个自称王朋的人,可他现在又改口说自己叫宋朋了,并且那客户还叫了以前河间办事处的一个维修人员来要2006年7月到8月的工资,可是员工的工资已经在当时就给交付了办事处的负责人,这种情况下,摆明了是故意找茬,经理告诉他,得请示上面的领导(一周内才能答复)经理也说了,因为去的急,也没有带多少钱,最多也只能垫付一点,他们他说反正得先给钱才能走人。就说那把经理留在那里,给你好吃好喝的,并让几个大汉来守着,派我回去取,反正得先给钱才能走人。
那个拉走机器的客户也谈到,机器必须无条件留下,给律师面子(并不认识也不知道当时我们找的那个人是律师)少10000元,就是还得给20000元损失费。,就这样,在律师的协调下,事情还是没有谈成,那边也不让走人,。我们又只能报警,警察来了让我们用身份证登记了以后,再跟那边人说了许多道理,就让我们先回去从长计议,就在我们起身准备走的时候,宋朋很不服气的踹了我们经理一脚,还准备打人,结果还是在酒店保安和警察的护送下,我们才得以离开酒店,当晚就赶回北京.
这就是我们在河间遇到的事实经过,回家以后,我还寒意阵阵,今天若不是公安局的解围,若不是稍微考虑了一下换了个地方谈判,或许我们会很惨。至今我还后怕,以后怎敢踏上那片土地,,怎敢再和那边的客户做生意,我宁愿失去那个市场,也不敢再踏进去和他们打交道,但是我这事肯定没完啊,我得协助公司要回我们的机器啊,找回我们的损失。
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看到这个帖子后,能帮帮我们。因为我觉得做个有诚信的生意人,是应该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保护的。
话俾你知 (422517748) 于 2009-03-30 11:37:08 对此贴进行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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